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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一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对外公示
来源:中国宜兴
日期:2015-11-24 16:08:00
浏览次数:113319850
索引号 | 014046317/2015-02016 | 生成日期 | 2015-11-24 | 公开日期 | 2015-11-2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城乡建设,民政 | 分类词 | 房屋,住宅,社会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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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2015年第一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对外公示 |
日前,2015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及保障性限价商品房申请对象的联合审核及住房局综合审核已经结束,符合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118户家庭详细信息已在《宜兴日报》(11月18日第7、8版)、市政府网站及市住房局政务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本批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一共154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7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97户。经比对,房产有26户、收入有10户、汽车有5户、户籍有2户、工商有1户不符合申请条件,已取消资格。符合保障条件的110户家庭进入公示环节;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共4户,经比对,房产有1户不符合条件,已取消资格。符合保障条件的3户家庭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有效期7天。本批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共3户,经比对,房产有1户不符合条件,已取消资格。符合保障条件的2户家庭进入公示环节;申请保障性限价商品房的家庭共3户,经比对,符合申请条件,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有效期30天。
市住房局预计将于12月中旬开展本批次保障性住房家庭的选房抽签活动、12月下旬分别组织“尚福公寓”“钱墅人家”现场选房,元旦前后安排保障对象签约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