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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相关部门成功处置一起危化品车辆事故
来源:中国宜兴
日期:2015-11-20 10:03:47
浏览次数:342
索引号 | 014046317/2015-01976 | 生成日期 | 2015-11-20 | 公开日期 | 2015-11-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应急管理 | 主题(二) | 综合政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交通,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分类词 | 运输,危险化学品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我市相关部门成功处置一起危化品车辆事故 |
11月19 日上午5 时54 分许,在104国道宜兴金鸡山路段,一辆装有饮料的安徽牌照大型厢式货车,与一辆装有29.68吨二甲苯的山东牌照危化品油罐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危化品油罐车上二甲苯泄漏,并引发两车起火。
事故发生后,市领导迅速作出指示,并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市公安部门对现场道路进行封锁、实施交通分流。市安监、消防、公用事业等部门立即开展现场救援,并会同卫生部门救治伤员。在市环保部门指导下,消防部门迅速开展灭火工作,并很快控制住火势。同时市公用事业局对灭火用的消防泡沫水进行拦截收集,及时调度运输车辆把收集的消防泡沫水运至市固废品处置中心进行处理,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经市环境监测站对事故周边区域进行大气采样、环境监测,未发现周边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超标。
至当天上午9时许,大火被完全扑灭。事故造成大型厢式货车副驾驶员郭某正死亡、驾驶员郭某峰受轻伤,车辆及货物被烧毁。目前,事故原因调查及后续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