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5-11-05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宜政办发[2015]110号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宜政发[2015]50号)、《宜兴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宜政办发[2015]3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和政策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预算绩效目标编制项目:一是2015年市《关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中的部分项目;二是2016年市级专项预算和部门预算中需安排的部分重点项目。(具体见附件)
2、政策绩效评价项目:2013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持经济薄弱村工作的意见》(宜发[2013]7号),责任单位为市委农办。
二、工作要求
1、市各有关单位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由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项目专技人员等组成的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以及政策绩效评价工作。
2、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牵头和组织作用,有序安排好绩效目标编制和政策绩效评价的培训、辅导和审核工作,并将审定的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
附件: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安排表(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