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05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5-08-04 09:49: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5]96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5-08-04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宜政办发[2015]96号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按照《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国办发[2015]19号)和国家质检总局等部委联合下发的《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及省、无锡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于9月在全市组织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构建“放、管、治”相结合的质量提升格局,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强市建设,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着力在质量提升上下功夫,持续提高宜兴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以质量的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市

三、活动重点

(一)营造质量强市氛围,夯实质量基础工作

1、提高以质取胜的质量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重要讲话和首届中国质量大会精神,全面对接“中国制造2025”计划,进一步营造关注质量、重视创新和创立品牌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综合能力。鼓励和引导全市各行业夯实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工作基础,通过完善标准引领、品牌带动、技术支撑、质量驱动等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各领域质量整体水平。

2、完善科学的质量治理结构。采取扎实举措,动员各方力量,健全全市“大质量”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质量共治,构建协同共治的全社会质量治理体系。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引导广大企业结合实际开展“质量月”活动,坚持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依照国务院和省、市《质量考核办法》等相关要求,跟踪督查各级政府质量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推动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质量月”活动,实现社会各界共建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3、发挥“市长质量奖”的标杆作用。积极组织企业参与第8届“市长质量奖”创建工作,以远东电缆、江南电缆为标杆,引导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带动和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进一步拓展领域,创新创建机制,鼓励引导全市广大中小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及科研、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优秀组织参与创建工作。

4、提高城市服务业质量水平。以第四届“世界佛教论坛”举办为契机,在全市旅游服务等行业广泛开展以“比技能、赛服务、展风采、迎论坛”为主题的练兵和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全市服务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推进服务业标准工作,促进服务业品牌战略工作。

5、完善全市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公示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优秀组织,引导和推动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省质量信用AA级及AAA级评定、“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等活动,承诺质量责任,增强各行业和全市企业家群体的质量意识和诚信水平。

(二)大力推动质量提升行动

6、推动制造业质量提升。围绕“产业强市”工作目标,以全市优势产业和潜力产业为重点,瞄准国际先进水平,针对重点环节,开展质量教育、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质量活动,推动制造业企业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积极将先进质量管理方式导入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指导和帮扶小微装备制造业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夯实标准化、现场管理等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7、推动工程质量提升。突出对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民生工程的检查,做好对建设各方的质量讲评工作。组织《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对工程质量突出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全面规范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

8、推动服务质量提升。深入开展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突出“学先进”主题,推动行业争先创优取得显著效果;提高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荣誉感和业务素质,引导企业为服务民生作贡献。积极推广应用“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大力提高旅行社使用覆盖率;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帮助改善旅游产品与服务质量。

9、推动环境质量提升。积极组织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中国水周等纪念活动,完善环保志愿者组织建设,扶持民间性社团组织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进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等各类创建活动,增强全民生态意识。

10、培育和创建品牌。引导企业制定品牌管理体系,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提升内在素质,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品牌,使“质量优、品牌响”成为我市企业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核心优势。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文化,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树立品牌消费理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

11、全面深化标准化战略。适应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宜兴经济转型发展和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支持我市大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更多地参与国际、国家标准研制,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工作,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引导中小型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指导企业开展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提升企业标准化竞争力。

12、发挥质量公共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我市国家级技术检测平台实力强、与地方产业结合紧密的特点,积极参与全市制造业改造升级和技术创新,为全市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13、提升劳动者全员质量素质。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培育劳动者的质量责任意识,激发广大企业的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较高质量技能的一线工人队伍。

(三)积极开展质量整治活动

14、组织“保中秋、迎国庆”质量安全大检查。抓住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食品等重点产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组织“两节”期间定量包装产品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以淘汰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儿童用品、小家电、汽车零部件、成品油、装饰装潢等领域产品为重点,开展“质检利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商品质量专项整治”、“流通领域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保护全市消费者权益。

15、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及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电线电缆、紫砂陶制品、油漆涂料、48类非食用化学品、重点工程原材料等区域性、行业性产业的日常巡查和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连续抽查不合格企业的监管,努力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16、深入开展农药和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等7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节假日农产品消费安全。启动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17、提升电梯维保质量。结合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无锡市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星级评定》制度,及时将评定程序和结果向社会公布。引导电梯维保行业开展良性有序竞争,引入退出机制,优胜劣汰,提升全市电梯维保质量。逐步在全市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8、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对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传染病防治以及教学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监测,切实维护广大学生身心健康。

(四)全面开展质量宣传活动

19、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及网络等相关媒体的作用。加强各单位“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发送“质量月”公益手机短信及“质量月”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悬挂“质量月”宣传标语横幅,切实提高社会参与率、活动知晓率和知识普及率,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

20、组织“质量月”大型广场咨询服务活动。接受市民现场咨询和投诉,宣传质量生活理念。组织下街道、下社区、下企业“三下活动”和“质量专家行”活动,开展质量宣传、指导和帮扶工作。

21、深入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完善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平台,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以学校、社区、企业、乡村为重点,开展普法行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知识水平和运用法律开展质量维权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强市建设成员单位、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本部门的“质量月”活动。活动主办单位要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细致策划,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协办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2、突出工作重点。要通过开展“质量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质量意识,鼓励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为基、诚信为本”的理念,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学习借鉴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深化质量强市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要在“质量月”活动中突出以人为本,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切实从源头抓好质量,努力提升地方质量形象。要加强对食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

3、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质量强市建设成员单位、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企业在活动中唱好主角。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科技知识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活动,积极宣传本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特别要引导食品生产(流通经营)企业、小作坊和特种设备制造、使用单位牢固确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观念,推动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将“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植根于企业文化,并成为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核心价值观。

4、营造良好氛围。质量强市建设成员单位、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各新闻单位的合作,加强“质量月”期间重大活动的宣传。要大力宣传、普及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强企、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经验及成效,增强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对严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5、认真进行总结。质量强市建设成员单位、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质量月”活动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及时推广和交流“质量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切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附:2015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