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5]80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8-04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宜政办发[2015]80号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无锡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确保全市夏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0月底,在全市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总要求,狠抓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的落实,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强化防范管理措施,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并按照“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惩治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夏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镇、园区、街道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全面扎实推进大检查工作落实。市安委会对各地、各部门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三、重点行业领域及牵头部门
(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防爆危险作业、冶金及工贸行业领域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
(二)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由市公安交巡警大队牵头组织;
(三)交通运输企业行业领域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
(四)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
(五)消防行业领域由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组织;
(六)特种设备行业领域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
(七)水利农机行业领域由市水利农机局牵头组织;
(八)旅游行业领域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
(九)城市燃气行业领域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组织。
各牵头部门要立即组织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细化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大检查工作。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大检查工作。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相关部门责任,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第121、122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三个必须”情况等。
(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方案、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是否制定下发,工作开展是否扎实有效等。
(三)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是否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关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责任追究等。
(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挂牌督办”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取得成效;无锡感知安全系统是否上线运行等。
(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作业环境、劳动防护、职业病防治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突出检查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六)重点行业领域:1、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技术规程、各类储罐防水、防潮、降温、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生产装置的监控等夏季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沿江沿河沿湖易受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防次生事故措施是否健全落实。2、非煤矿山及冶金工贸: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地面防洪、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等措施是否健全落实;各类冶金工贸企业重点检查防雷、防水、防高温等措施是否健全落实;有限空间、煤气区域、高温液态金属运输、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和涉氨等较大风险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健全落实。3、道路交通:突出对大中型客车、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渣土工程车以及“小飞龙”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严查“三超一疲劳”驾驶行为及“五不两确保”贯彻落实情况。4、水上交通:重点检查各类船舶应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防范措施落实情况。5、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健全落实;防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极端天气安全措施是否健全落实,夏季防暑降温、防高空坠落、防机械伤害等措施是否健全落实;临边、洞口防护栏、防护盖板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高处作业平台、脚手架、梯子等设施搭设是否牢固可靠。6、消防:重点检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口居住密集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健全落实,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消防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7、特种设备:重点检查气瓶充装单位气瓶条码管理和充装前检查和充装复检制度落实情况;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索道、场(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设备防雷降温设施是否到位;电梯应急报警装置、轿厢通风装置运行情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单位依法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情况。8、水利农机:重点检查河道堤防、地质灾害点、险工险段、防洪工程以及在建工程夏季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健全落实。农业机械证照是否齐全,设备是否完好,操作人员是否特证作业。9、旅游:重点检查旅游景点(设施)、旅游车辆、旅游饭店和宾馆以及旅行社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健全落实,大型游乐设施设备是否正常维护保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园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季节性因素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严格按照《宜兴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宜安[2015]12号)要求,切实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各镇、园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按照确保夏季安全生产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的总要求,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做到工作有目标,配备有力量,检查有记录,结果有告知,隐患有整改。
(三)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行业领域要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分解任务,要把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园区、街道,市各牵头部门请于7月20日前将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每月底将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11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娜,电子邮箱:81729809@163.com。
附:1、宜兴市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略)
2、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分工分组表(略)
3、市领导督查安排表(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