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05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上东湾花园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5-08-04 09:19: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5-08-04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宜政发[2015]122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上东湾花园”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位规划道路东、规划道路南、湖滨御景花园西、洑溪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上东湾花园。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