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宜兴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5-07-01 15:17: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5-07-0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宜政办发[2015]68号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2015年宜兴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2015年宜兴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及省政府、无锡市政府有关质量强省、质量强市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宜兴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着力提升产品质量

1、切实强化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监管,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和质量安全长效监管制度;以百姓密切相关的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节能、环保、安全类产品为重点,对食品、电线电缆、紫砂陶制品、环保设备产品和市重点工程项目使用原材料产品质量实施市级抽检;严把食品、电线电缆等涉及质量安全的重点产品生产许可受理关和审查关,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严格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及资源浪费行业和产品的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查处制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资和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计量器具、原粮质量、进境有机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等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执法,严查重点产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重大质量案件处置机制及重点案件督办落实到位;严厉打击进出口商品假冒伪劣行为,集中打击非法携带、非法邮寄种子、种苗进境和逃避检验检疫行为,杜绝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故;加强质量申诉/投诉网络平台建设,严格执行12315工作规范,有效投诉处结率达100%;建立特种设备“一岗双责”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全面推动实施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完成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综合整治年度行动计划;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口岸公共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及保障机制,加强生物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国家级、省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动建设进境农产品国家指定口岸;制造业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制造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低于0.3、死亡率低于0.1。

2、进一步深化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引导和促进企业牢固树立抓产品的关键就是抓质量、抓质量必须抓品牌、抓品牌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加大创建品牌、提升品牌、经营品牌、延伸品牌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品牌,加强对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的扶持指导力度,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品牌产品和支柱产业集群,着力提升区域品牌形象;全力推动本市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出口品牌产品和企业;培育江苏名牌产品30个、驰(著)名商标10件、境外注册商标8件、省质量信用AA级以上企业3个,全市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5%以上。

3、努力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推动产业体系由传统向现代转变,企业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产品技术含量由低向高转变;大力推进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工作,促进科技创新与高新技术标准同步研制;切实加大科技投入,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件以上;积极引导传统优势制造业通过技术创新提升标准化水平,促进产业优势转化为标准优势,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激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优势资源,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参与新能源、传感网、微电子等重点领域的国际、国家标准专项和重大标准攻关,促进更多的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话语权;积极争取市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工作,组建产业、标准联盟累计达3个以上,促使更多的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进一步深化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制修订步伐,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逐步建立具有宜兴特色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标准体系,扩大农业标准覆盖面,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和应用覆盖率,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型农业转变。

4、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构建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三级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域覆盖率达到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3%以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种(养)植过程控制,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加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力度,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专项整治、食品标签标识问题监督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和监督检查,严查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5、推动企业开展“质量兴企”系列活动。加大《质量发展纲要》宣贯力度,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指导企业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和群众性QC活动,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构建中国质量奖、省质量奖和无锡市长质量奖培育争创机制,以获奖企业为标杆,在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深入宣传、普及和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发挥品牌企业和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引领作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在品牌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促进提升质量管理整体水平,争创各级质量奖;推进体系认证工作,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获证企业80个以上,各省级以上开发区整体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组织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推进产业计量量传溯源体系建设,新增AAA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2家,全市“万家企业”年内全部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节能效果评价;推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和整合,加快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国家环保中心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评审。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园区、街道,市经信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科技局、农林局、检验检疫局、粮食局、环保局等)

二、着力提升工程质量

1、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完善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目标责任,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不断消除质量缺陷;督促建设、设计等单位加大对施工重、难点项目开展技术研究,优化施工工艺,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新开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竣工验收备案率均达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

2、突出重点民生工程质量监管。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城市住宅工程、村镇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道路交通和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施工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以工程创优、样板示范引路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相结合,日常监管与开展工程质量大检查相结合,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实施差别化监督管理,对质量管理薄弱、工程质量差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3、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调查处理;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建筑工程节能效率不断提高,绿色建筑推进成效显著;支持和鼓励施工企业开展争创建设工程国家和省级奖励活动,提高行业整体施工质量水平。

(牵头部门: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园区、街道,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农机局等)

三、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1、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探索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促进传统商贸服务业升级改造;大力培育规模大、水平高、品牌响、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服务企业,丰富完善服务产品种类,努力形成一批在国内甚至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推动宜兴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2、不断改进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四化”要求改进提升服务质量,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进行标杆对比,寻找差距,努力改进,大幅提升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形成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生产性服务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培育一批凝聚宜兴地方民族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切实改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对服务的满意度;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80以上,公众质量综合满意率达70%以上。

 

3、加快服务业标准化进程。结合全市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着力增强旅游、文化、物流、金融、科技服务、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及电子商务等服务业新业态的竞争力;按照国家等级景区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旅游景区服务实施标准化管理;设立统一受理旅游投诉机构,加强旅游市场安全监测,确保全年无重大旅游质量安全事故,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突出抓好新型服务领域标准的制订、实施和推广,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

4、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放心消费创建机制,完善“四个纳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常效化水平。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全年培育1~2家无锡市以上放心消费诚信品牌规模骨干企业、18个省或无锡市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围绕“食品”、“旅游”、“服务”等重点、热点行业,深入开展“食品放心、旅游舒心、服务温馨”放心消费城市建设,使商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迅速解决,消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着力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结构,努力打造放心、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园区、街道,市商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旅游局、卫生局、农林局、城管局、交通局、物价局、文广新局、人民银行等)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镇两级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有关质量强市工作问题,努力形成政府主抓,市场监管牵头,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大质量”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质量工作财政扶持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完善质量发展激励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质量强市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强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培育、技术研发、质量宣传和市场监管等的经费投入,促进企业形成稳定的质量提升经费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质量提升的信贷支持力度。

3、着力推进各领域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质量信用信息记录,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生产、流通、建设、服务、安监、环境、信贷、税务、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建立健全各领域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全面发挥质量守信激励和质量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

4、健全质量申诉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12315、12365、12312、12331等质量申诉/投诉网络平台建设,提升平台运行质量,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5、严格绩效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强市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分解目标,强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镇两级政府考核体系。具体考核工作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将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考评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抓落实和抓执行,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质量强市工作目标和任务。

6、营造良好质量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质量违法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广泛宣传质量法律知识,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旅游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认可日、世界粮食日、质量月等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政府重视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园区、街道办,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宣传部、监察局、公安局、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建设局、旅游局、科技局、商务局、粮食局、人民银行等)

附:2015年度宜兴市深化质量强市工作绩效百分考核细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