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5-07-01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宜政发[2015]67号
和桥镇、丁蜀镇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于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和桥镇
东起新兴路,往西经宜兴市富陶金属构件有限公司、江苏奥华汽配有限公司、无锡市永家线缆有限公司,至纯江路的道路,命名为兴和路。
二、丁蜀镇
位南圩河东,站前路(规划路名)南,洛涧村圩庄组山地西,宝阳路(洛涧村村道)、洛涧村村委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洛涧祥苑。
三、新街街道
原创业路往东延伸至新力路,往西延伸至新平路,仍命名为创业路。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