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03期
市政府关于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5-05-04 15:14:00   [        ]     
文号 宜政发[2015]52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5-05-04
文件类别 意见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宜政发[2015]52号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为切实做好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责任,夯实基层基础,突出专项整治,全力打非治违,深化宣传教育,着力治本攻坚,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化管理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亿元GDP安全生产死亡率稳步下降,确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切实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五个全面覆盖”,即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总经理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所有企业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定期向社会公示;企业建立或明确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

2、政府、部门以及各板块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宜兴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宜发[2014]27号),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的管理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板块的属地责任。注重充分发挥安委会的协调指导作用,完善安全生产各类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建立七大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研究出台各专委会工作细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内各镇(园区、街道)党委政府要制定、印发、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细则。

3、一线职工的岗位责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具体细化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通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切实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提升安全生产操作技能,使员工能够主动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从而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继续深化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粉尘防爆、职业病危害等重点领域(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领域的重点违法行为、重点车辆和重点路段,提高隐患整改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坚决打击建设工程领域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活动,切实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突出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传贯彻,突出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开展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旅游安全管理基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做好对景区客流高峰时段、游客密集场所、重点部位的现场管控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监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扎实推进学校安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完善学校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全国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加强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坚决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要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科学、详实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范围,细化目标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已关闭或采取强制措施停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回头看”。建立完善打非治违月报制度、例会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健全完善暗查暗访、联合执法机制。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曝光和严惩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3、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安监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制订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监督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执法规范,建立并落实企业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措施工作机制,强化严格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开展基层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监察活动,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严厉惩处。

(三)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1、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努力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网上申报率和申报质量。继续对2002年以前注册成立的、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老旧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因厂房、工艺设计老旧落后导致的事故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实行市、镇两级挂牌督办制度。开展公共安全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做好公共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2、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测与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基础数据,联网监测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企业的自动化设备运行情况,提升实时监控能力和水平。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我市应急处置、抢险和救援能力。加强公共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开展公共领域应急演练,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公园、广场、学校、游乐场、大型商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

3、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在全市各镇、园区、街道全面推行服务外包,着力构建“专家查隐患、政府重督查、部门促监管、企业抓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支撑力量,帮助企业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准确性,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程,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探索试行安全专家坐班制度,指导和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造浓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1、安全培训全面覆盖。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员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要以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坚持依法培训、科学施教、从严考试、严厉追责的原则,试行参训人员反馈评分、不定期听课和课件综合评价制度,不断加强安全培训责任体系、教学体系、考试体系、执法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2、主题活动注重实效。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重要活动,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大局和工作重点,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地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重大举措、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公开曝光一批隐患严重、管理不善的典型案例和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宣传教育进村入企。积极组建安全生产讲师团,以安全警示影片进村入企、安全生产普法套餐直达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等活动为抓手,将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充实教育内容,将安全生产知识送达到基层一线,切实提高各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安全监督全民参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探索建立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着力推进群防群治体制建设。

(五)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1、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作用。着重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企业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不断充实我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有效整合安全生产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为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决策出谋划策,为企业提供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技术改造、工艺优化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为服务外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研究制定《宜兴市工贸企业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全市工贸企业积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并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情况作为检查重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

2、强化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专业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强化在岗人员业务培训,改善监管装备和条件,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机制。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意见》,确保全市各类开发区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国家级开发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少于9人,省级开发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少于5人。加快推进官林化工集中区园区一体化建设,强化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控,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3、完善安全投入保障体系。认真研究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政策,不断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高危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并实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弥补安全欠账,加快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继续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企业防范事故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六)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建立承诺诚信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和诚信制度。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为重点,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向政府、社会和职工作出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并签署承诺书。将诚信观念引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贷款审核、用地指标、项目核准、技改贴息等方面相挂钩的诚信制度,促使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恪守承诺、诚信履责,推动企业形成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2、完善企业准入制度。严把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核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和资格认证制度,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确保其评价检测结果的专业性和客观性。认真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3、严格执行约谈制度。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各镇、园区、街道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问责谈话。企业负责人的约谈由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行政副职领导干部的约谈由分管副市长负责;行政正职领导的约谈由市长负责;情况特别严重的,由市委书记约谈党委正职领导。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