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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5-05-04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宜政办发[2015]44号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5年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2015年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江苏省太湖湖泛应急预案》、《无锡市太湖安全度夏工作方案》,制定我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太湖安全度夏。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无锡市关于做好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太湖不发生大面积湖泛。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太湖安全度夏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环保和水利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丁蜀镇、周铁镇、新庄街道、市太湖办、监察局、财政局、水利农机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卫生局、气象局。领导小组负责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按职责权限及时协调和指导解决太湖蓝藻暴发和大面积湖泛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太湖办。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太湖办承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完善《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综合协调方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牵头做好信息上报和共享工作;根据各部门有关信息,向领导小组提出调整防控级别及应急建议。
市环保局负责太湖宜兴水域、饮用水源地及外围、主要入湖河道、湖泛区域水质监测、蓝藻巡查监测和湖泛巡查及应急处置;负责饮用水源地、主要入湖河道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污染源监管,控制污染物排放,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协同完成应急备用水源的启用和保护,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组织国家考核断面的水质监测,统一对外发布太湖流域水质信息。
市水利农机局负责制订太湖蓝藻打捞和处置工作方案,统筹全市蓝藻打捞和处置;负责太湖沿线和饮用水源地及相关水域水文水质的监测;负责发布蓝藻处置和水文等动态信息。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制订太湖安全度夏期间安全供水应急方案,确保自来水预处理、深度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做好水厂水量科学调度工作,确保合格供水;做好水厂原水和出厂水水质监测;按要求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卫生局负责制订太湖安全度夏期间自来水水质监控工作方案,做好自来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疾病监测和卫生防疫;负责发布自来水水质情况。
市气象局负责湖面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及时预警灾害性天气;提供太湖蓝藻卫星遥感图片等信息,适时实施人工增雨等措施。
市财政局负责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各项工程及相关工作经费的筹措和管理。
市监察局负责对全市太湖安全度夏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周铁镇人民政府负责周铁镇水域蓝藻打捞和处置、湖泛巡查监测和应急处置。
丁蜀镇人民政府负责丁蜀镇水域蓝藻打捞和处置、湖泛巡查监测和应急处置。
新庄街道办事处负责新庄街道水域蓝藻打捞和处置、湖泛巡查监测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措施
(一)安全供水
1、组织领导
市公用事业局为饮用水安全保供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饮用水安全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会同横山水库水源地、油车水库水源地和西氿备用水源地属地政府,落实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统一协调各直属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统一调配应急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事故的分析处理和善后防范措施的研究、落实。下设材料物资供给保障组、事故协调处理组;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保护,实行“多源供水,深化处理”,确保供水安全。
2、工作措施
落实备用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安全供水:
(1)根据降水量和横山水库、油车水库水位情况,及时做好西氿备用水源地上游及取水口周围的清淤工作,完成水面漂浮物拦网更新和取水泵机维护保养工作。
(2)完善应急监测监管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市环保局加强对横山水库水源地、油车水库水源地和西氿备用水源地的监测监管工作,完善监察、监测、应急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同时落实工作日报与行政例会制度,第一时间通报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做好西氿备用水源地监测监管。市环保局、公用事业局、水利农机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备用水源地监测监管工作,消除供水安全隐患,确保西氿备用水源水质安全。
(4)加强应急预警监测。市环保局落实横山水库水源地、油车水库水源地和西氿备用水源地上游重点区域、重点河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因子的排查工作,实施高频加密监管,及时准确掌握备用水源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全面开启横山水库、潘家坝、杨巷、江步桥等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24小时连续监测,确保西氿备用饮用水源地安全。
(二)蓝藻打捞
1、组织领导
市水利农机局为蓝藻打捞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蓝藻打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牵头相关部门和太湖沿线镇、街道落实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根据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组织保障全市蓝藻打捞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市水利农机局负责全市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和相关协调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太湖蓝藻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为各打捞责任单位提供太湖蓝藻动态信息,指导各地开展打捞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根据各地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下拨打捞、处理经费;市监察局负责全市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会同市水利农机局组织对各地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打捞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市太湖办负责与上下级相关部门间的衔接和协调,并在安全度夏期间加强对太湖沿线蓝藻打捞工作面上的督查督办工作。沿太湖两镇一街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太湖水域、入太湖河道、港口水域范围内的蓝藻监测、打捞和应急处置工作。
2、目标任务
蓝藻打捞实现 “日生日清”,确保太湖蓝藻不出现囤积、发黑、发臭现象;陈藻集中、规范堆放,并继续探索蓝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有效防控发生二次污染。
3、主要工作
(1)落实工作制度。各责任部门根据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要求,健全太湖蓝藻巡查监测制度、蓝藻突发性暴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打捞工作人员作息制度、蓝藻打捞与处理监督考核制度、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蓝藻打捞与处理资金管理等工作制度,保障和促进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做好太湖蓝藻零报制度,市水利和环保部门、沿太湖镇、街道落实专人负责蓝藻动态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蓝藻动态信息报送采取电话报送与报表报送相结合。市水利部门按工作预案处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抄报市太湖办及相关部门。
(2)落实工作措施。按照专业队伍打捞、集中定点机械化打捞、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原则组织打捞处置,沿太湖两镇一街办根据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任务实际,以村、组为单位组建与蓝藻打捞任务相适应的蓝藻打捞专业队伍;在沿太湖入湖河道、港口、蓝藻集聚港湾水域建设与蓝藻打捞任务相适应的机械化打捞平台设施,每个打捞点配备两台以上大功率(7.5KW以上)吸藻泵,建设满足打捞任务的蓝藻堆放场(塘),确保实现“日生日清”的打捞目标;大力开展蓝藻后续处理技术的研发、应用工作,引导市场多元化参与、投资蓝藻后续处理工程建设,逐步实现蓝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控蓝藻发生二次污染现象。
(3)落实管理措施。市水利农机局、沿太湖两镇一街道负责现有工程设施运行管理模式和考核办法,加强对现有蓝藻后续处理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现有蓝藻后续处理工程设施发挥最大效益。水利农机局要会同江苏新天地生物肥料工程中心和无锡康霸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做好八房港藻水分离站和陈藻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新庄街道、周铁镇负责做好移动式藻水分离站的正常运行。
(4)落实考核措施。市水利农机局、太湖办、监察局、财政局负责完善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地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把各地蓝藻打捞与处理的成效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格工作奖惩制度,把日常考核结果与年度蓝藻打捞、处理以奖代补资金相挂钩,对工作不力、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和未按要求完成蓝藻日常打捞与处理任务的单位,依据《宜兴市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社会影响的,依据有关党纪政纪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监测预警
1、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为湖体、水源地和主要入湖河道水质以及蓝藻监测预警、湖泛巡查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水质、蓝藻监测预警及湖泛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主要工作
(1)落实饮用水源地、湖体和主要入湖河道水质监测制度。加强对横山水库水源地、油车水库水源地和西氿备用水源地水质的监测。主要对水温、透明度、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氨氮、叶绿素a、藻类密度等项目进行监测,4月1日至6月30日每周两次,7月1日至10月31日每周三次。加强对太湖湖体水质的监测。主要对位于平台山、大雷山、大浦口、兰山嘴的监测点水温、透明度、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叶绿素a、藻类密度、氨氮、浊度、风向、风速等情况进行监测。加强对太湖入湖河道断面的监测。主要对百渎港、大浦港、乌溪港桥、洪巷桥、陈东桥、殷村港、社渎港、官渎港、大港桥、沙塘港桥、茭渎桥、黄渎桥监测点水温、ph、溶解氧、总磷、总氮、氨氮、浊度、流向、流速、高锰酸盐指数、电导率等情况进行每周一次的监测。同时加强对水质自动监测点兰山嘴、百渎港、大浦港、乌溪港桥、洪巷桥、陈东桥、殷村港、社渎港、官渎港、大港桥、朱渎港水温、总磷、氨氮、ph、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电导率、叶绿素a、藻类密度、浊度的监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和信息上报。
(2)落实藻类观测制度。加强对太湖湖体藻类的巡测。沿太湖湖岸200-1000米和离湖岸5-10公里范围内划定两条平行环湖巡测路线,在其主要出入湖河口、重点湖区和重要水域布设8个点位,开展巡查监测,监测方法以现场快速监测为主。主要对社渎港口、陈东港口、大浦港口、乌溪港口、兰山嘴口、大港河口、东平台山、大雷山水质ph、藻密度、叶绿素a、溶解氧、风向、风速、水温、透明度、照度、浊度等指标进行监测。4月1日至6月30日每周两次,7月1日至10月31日每周三次,加强对太湖沿岸带藻类观测。突出对沙塘港、社渎口、陈东港口、大浦口、乌溪港口、兰山嘴、大港河口周边水域的水色、污染范围、藻类聚集情况进行观测。
(3)落实数据报告制度。每个巡查组巡测结束后立即整理数据,编写巡查日报,报宜兴市委书记、宜兴市人民政府市长、相关副市长、市太湖办、水利农机局;并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上报至江苏省环保厅、无锡市环保局。上报时间原则上按文件中规定时间执行。
(四)供水监测
1、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负责出厂水、末梢水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2、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工作和水性疾病监测工作的开展,积极搭建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框架,进行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模式,优化监测功能与数据管理。
3、工作分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水质监测采样、检验和检测,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并抄送市卫生监督所;收集、核对、整理、上报水性疾病监测信息。同时应认真落实饮用水监测工作相关的质量控制措施,完善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及时对实验室所用仪器、器械和标准进行校对;加强对必测项目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监测数据内部审核制度和责任制,确保从现场采样、送样、保存、样品处理到检验及数据报告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检测能力建设要求,加大软硬件投入,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储备,提高检测水平。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负责水质监测结果审核、汇总和上报;根据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和监测结果,加强监管措施;配合市卫生局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工作。
4、工作措施
(1)基本情况调查
开展饮用水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了解集中式供水单位水源类型、水源污染状况、水处理方式(工艺、措施等)、饮用水检测与供水卫生管理状况、日平均供水量、供水范围以及供水人口等基本信息。
(2)监测点的设置
出厂水:以宜兴水务集团二级泵调度室作为出厂水监测点。
末梢水:末梢水监测点的设置原则上按每2万人设置1个监测点,我市城区共设置10个末梢水监测点。
(3)水性疾病监测
主要开展经饮用水传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饮用水污染引发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一是加强对经饮用水传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①监测病种。监测病种主要包括霍乱、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和未分型肝炎)、细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布鲁氏菌病以及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②监测人群。我市范围内所有常住人口,不包含流动人口。按性别、年龄提供上一年度监测人群的人口资料。③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为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按发病日期导出数据,保留规定范围内常住居民病例。二是加强对饮用水污染引发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①监测病种。可经饮用水传播的传染病暴发事件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饮用水引起的急性化学中毒事件。②监测人群。我市城区范围内(现住址)的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③数据来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
(4)水样保存。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06)执行。水质检验和结果评价分别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统一服从市领导小组指挥;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要各自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班子,按照各负其责的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或应急预案;要加强对参与应急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应急人员对太湖安全度夏重要意义的认识和业务技能的掌握;要组织开展适应性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和太湖办要积极做好太湖安全度夏的牵头协调工作,市环保、水利、公用事业、卫生、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全市上下合力、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狠抓各项应急举措落到实处。
3、强化保障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太湖应急度夏工作,按照“两个确保”的要求,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人员、制度、设施、经费全面落实。从5月1日起到10月31日,建立主要职能部门每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员,切实以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我市太湖安全度夏。
五、方案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太湖蓝藻暴发、湖泛发生及有可能危及饮用水保供和其他供水事件防控,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