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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补贴开启“季查模式”
来源:中国宜兴
日期:2015-04-02 09:07:25
浏览次数:218
索引号 | 014046317/2015-00485 | 生成日期 | 2015-04-02 | 公开日期 | 2015-04-0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城乡建设,财政 | 分类词 | 住宅,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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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廉租住房补贴开启“季查模式” |
今年起,我市对廉租住房补贴实行“季度核查”。通过核查,一季度,我市发现两名保障对象已亡故,补贴及时停发。同时,一季度16.48万元补贴款已发放完毕,337户困难家庭获益。
以往,我市对廉租住房补贴采取年度核查制度,即于年底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集中核查。今年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积极开展相关整治行动,会同市民政局、房屋产权监理中心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季度核查,重点核查保障对象是否健在、是否拥有其它房产等情况。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保障科工作人员介绍,开展廉租住房补贴季度核查工作,将有效防止以往年审时才能发现问题、超发资金难以追回的情况,确保民生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