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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调整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5-03-19 15:16:22    浏览次数:370
索引号 014046317/2015-02684 生成日期 2015-03-19 公开日期 2015-03-19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15〕3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二) 司法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法律,律师,通知 分类词 司法,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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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为深入贯彻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和推动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工作需要,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政府法律顾问。

市政府关于调整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宜政发〔2015〕32号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和推动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工作需要,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政府法律顾问。现将调整后的政府法律顾问名单通知如下: 

  张锦君    江苏天哲(宜兴)律师事务所主任

  施国华    江苏天哲(宜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朱建平    江苏天哲(宜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一一    江苏阳羡律师事务所主任

  孟元强    江苏孟元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国平    江苏荆溪律师事务所主任

  钱晓源    江苏荆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顾卫康    江苏金陶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毛建中    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主任

  夏  军    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洪明    江苏菱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开强    江苏骏图律师事务所主任

  储云南    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主任

  倪  荣    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汤琴珍    江苏氿滨律师事务所主任

  董家友    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吴  燕    江苏漫修(宜兴)律师事务所主任

  范晓方    江苏宜欣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伟群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梁  艳    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

  焦  克    无锡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宋政平    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主任

  宋豪钊    江苏金长城(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强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马  育    南京天哲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晨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业务委员会主任

  单  锋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大学住宅政策与不动产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克稳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吴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

  周  锋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吴  昊    北京市中诚友联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次调整后的政府法律顾问任期至2018年5月。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