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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明胶空心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检查
来源:中国宜兴
日期:2015-03-16 1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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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15-00367 | 生成日期 | 2015-03-16 | 公开日期 | 2015-03-1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食品药品监管 | 主题(二)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市场秩序,食品安全,食品药品 | 分类词 |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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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宜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明胶空心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检查 |
一是配合上级开展药品生产企业的检查。按照省、市局部署,严格审查企业购进使用药用空心胶囊供应商审计情况,以及按照《中国药典》进行全项检验情况,尤其“铬”项目的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组织对药品流通环节的检查。重点对城乡接合部、农村等地区的小药店、小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单位的检查和产品抽验,审核各单位药品检验报告书、采购药品和渠道的合法性,防止铬超标胶囊剂药品流入市场。三是加强内部分工协作。按照科室职责安排好检查任务,加强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之间的无缝对接,一旦发现铬超标空心胶囊或胶囊剂产品能够迅速进行清查,及时上报,并依法、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