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5-02-28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于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张渚镇
位盛凯路东、犊山村大河边组农田南、钟张运河西、宜广公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桃溪人家。
二、徐舍镇
1、位新河东、老104国道南、新河路西、新民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新河苑;
2、位云溪路东、规划道路南、规划道路西、徐舍镇派出所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运河花园。
三、万石镇
位苏家河东、茶亭东路南、万石大道西、万石村农田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苏家小区。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