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9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12-31 15:06: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12-3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建设绿色环保、安全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内河运输船舶技术进步,推动内河航运结构调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时期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2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锡政办发[2014]113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建立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组织和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共同做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签订的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目标责任书,我市2014-2015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拆解落后船舶33艘。其中:单壳液货危险品船3艘、老旧运输船30艘。

(二)对航行于京杭运河苏北段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加装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3艘。

(三)通过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基本达到省定节能减排与防污染、船型标准化率和船舶平均载重吨位各项指标。同时做好船舶禁航维稳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标准船、示范船和LNG清洁能源船,抓好内河水污染监测和治理工作,优化水资源环境,推动内河航运转型发展,提升城市形象。

三、明确职责分工

(一)市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船型标准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开展本辖区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按照国、省规定及时、足额配套本级地方补贴资金,组织实施政府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做好内河船型标准化宣传引导、信息报道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实施范围内船舶拆解或改造、船舶防污染改造以及示范船、LNG清洁能源船和标准船型推广,加强船舶审图、检验、登记和市场准入管理,强化对限期退出市场和非法运输船舶的执法检查,按期落实禁航措施。

(三)市发改、经信部门负责LNG加气站的布局规划、建设和运行协调工作。

(四)市经信部门负责加强对船舶修造企业的监管,严禁生产建造非标准船,强化船舶建造源头管理,鼓励船舶修造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船舶研发、建造水平。

(五)市公安部门负责做好船舶禁航维稳工作。

(六)市财政部门负责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省以上政府补贴资金的下拨和清算工作,按照国家、省规定及时、足额配套地方补贴资金,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市国土资源部门在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负责LNG加气站的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八)市环保部门负责建立水污染应急监测预警协调机制,加强重点水域水质监测;配合市交通海事部门加强对船舶生活污水和油废水排放的监管。

(九)市公用事业局负责船舶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船舶生活污水的接收和处理、LNG加气站的设计审查、工程建设管理和设施运行管理。

四、落实保障举措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严格按规定职责实施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标准核发政府补贴,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此项工作将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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