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4-11-28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
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创新社区治理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现就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根本导向,在社区扁平化管理的基础上探索“政社互动”和多元共治,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进治理协同化、政务扁平化、自治民主化、服务社会化。
二、总体目标
争取用三年时间,建立相对完善的社区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协调有力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有效整合社区资源,提高社区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满足居民多层次需求;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社区社会组织,激发社会各界关注帮扶弱势群体的热情和积极性;增强居民自治能力、培育居民互助意识,促进社区融合;创新社区治理方式、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实现社区的和谐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以激发活力为重点的社区民主自治。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推广社区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制度,深入开展以居(村)民会议、议事协商会、民主听证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居(村)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稳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全面推进居(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民情恳谈、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贯彻实施“政社互动”工作,为社区“定责、还权、赋能”,通过规范工作事项进社区、依法明确社区工作职责、有效克服居(村)委会行政化倾向。努力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事务工作站(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居(村)民多元参与、协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起规范和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坚持提升存量与扩充增量、专业培训与知识普及相结合,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各镇(街道)成立社会工作者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属民办非企业性质,与各镇(街道)负责社区工作的机构合署办公,由镇(街道)到市民政局按规定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其业务主管部门为各镇(街道)。支持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其职业资格水平与工资收入相挂钩。深入推进社区工作者“提质增能”工程,建立和完善社工招录、培训、考核和评价激励机制。根据社区管理与服务需要,支持各镇(街道)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挂职锻炼等方式,配备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招录全日制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和优秀退伍军人、转业士官到社区就业,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中的比例,不断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三)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建立健全以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为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社区为基础的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加快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大力培育服务型、公益型、互助型、学习型、文体型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搭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各镇(街道)和社区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站),为社会组织提供交流、孵化、培训、项目运作、财务托管等方面的服务。坚持社会事社会办、专业事专业办原则,通过公益创投、公益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基层政府面向社区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委托有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社会组织聘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服务。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面向社区社会组织开放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四)不断拓宽社区社会化服务平台。按照和谐社区建设总体要求,本着理顺关系、理清职能、整合资源的原则,按照“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模式,按“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人出人、有场地出场地”的“四有”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服务民生。要积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专业性服务等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为社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要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社区服务业,使社区服务更加高效、便捷;要引导群众性社会组织服务社区,充分发挥其贴近基层,直接服务群众的优势,提高社会服务的针对性;要依托专家资源,开展社区专业化服务,提高社区服务的水平。
(五)建立健全社区义工志愿服务机制。进一步深化义工服务网络建设,利用现有的社区义工服务站,建立社区专业社工联系义工制度,对社区义工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依托义工信息管理系统和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社区志愿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深度挖掘辖区内退休或在职的干部、医生、教师、技工等人力资源,引导和带领志愿者协助实施社区服务项目,参与社区建设。拓展志愿互助服务,让义工参与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鼓励他们与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等社区服务。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和时间银行,建立义工志愿服务回馈机制。对有从事社会工作职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优秀志愿者,可以优先录用到社区工作专业岗位。通过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三社联动”服务机制,拓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范围,提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
(六)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根据城乡社区发展特点和社区居民需求,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社区照顾、社区居家养老、社区矫正、社区康复、就业辅导、精神减压与心理疏导服务。在农村社区以空心村落、空巢家庭、留守人群为重点,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代际沟通、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方面服务;为拆迁安置型社区居民提供技能培训、关系调适、物业管理等方面服务,引导居民转变生活方式,尽快融入城市;为纯社区居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支持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定期开展社区需求调查,社区治安巡防,发动社区居(村)民参与制定、实施社区发展规划,参与策划、执行社区服务项目与活动方案。根据社区居民需求,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方法,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村)民及家庭提供个案辅导服务;引导和培养居(村)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生活和社区事务,加强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努力实现自助、互助和社区自治,形成理性平和、宽容接纳、诚信友爱、平等尊重的邻里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和归属感。
四、组织领导
(一)形成社区服务的共治合力。组织部门要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和方法,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社区带头人培育工程;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各部门强化服务,提高效能,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引导作用,探索社区治理途径,搭建社区工作平台,创新社区服务机制;综治部门要积极发挥综合治理作用,推进平安社区建设;人口计生部门要指导社区开展人口信息、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房管部门要加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指导,加大对物业公司的规范化建设和监管力度。其他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合力推进社区工作。
(二)加大社区社会化服务投入。认真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社区社会化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为社区社会化服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激励城乡社区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
(三)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激励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宜兴市社区事务工作站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管理和考核,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和职业化、专业化水平。适度改善社区工作人员收入待遇,提高社工的政治待遇、社会地位与职业吸引力,引导社区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一线。
(四)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委政府考核、群众评价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估机制,推进考评方式民意化,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