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8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11-28 15:36: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11-28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局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1、位规划地块东、规划地块南、规划道路西、规划道路北的大型建筑物,命名为环宇大厦;

2、位规划道路东、解放东路南、规划地块西、规划地块北的大型建筑物,命名为亿达大厦。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