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8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镇部分地名命名(更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11-28 15:41: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11-28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丁蜀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纺织新苑等地名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镇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1、位白宕南路东、白宕河南、八达巷西、公园东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纺织新苑;

2、位宜兴市圣象陶瓷有限公司东、中港河南、陶都路西、川埠路北的商业广场,命名为陶里文化广场;

3、位宝阳路东、宝阳路南、陶都路西、湖光路北的拆迁安置小区,命名为高铁嘉苑;

4、位丁山北路东、紫砂路南、丁耐新村西、江南名苑北的商业街,命名为陶博商业街。

希你镇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