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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GSP认证规范药店医疗器械兼营行为
来源:中国宜兴
日期:2014-07-18 15:37:00
浏览次数:514
索引号 | 014046317/2014-01091 | 生成日期 | 2014-07-18 | 公开日期 | 2014-07-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食品药品监管 | 主题(二)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卫生,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分类词 | 药品监管,医疗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GSP认证规范药店医疗器械兼营行为 |
宜兴局注重将GSP认证与医疗器械整治相结合,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药械经营行为,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一是在检查药品有无超范围经销的同时,核查企业经销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否在经营范围内,未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只经营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和部分不需要申请许可证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
二是在检查药品供货企业资质的同时,核查医疗器械产品的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进的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的包装、标识和说明书是否符合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有无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三是在检查药品广告资料的同时,核查医疗器械产品的广告宣传是否经过批准,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发布,有无进行虚假宣传、擅自扩大适用范围、误导消费,或者有非本企业人员借用企业场地进行宣传、销售的行为。
一是在检查药品有无超范围经销的同时,核查企业经销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否在经营范围内,未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只经营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和部分不需要申请许可证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
二是在检查药品供货企业资质的同时,核查医疗器械产品的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进的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的包装、标识和说明书是否符合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有无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三是在检查药品广告资料的同时,核查医疗器械产品的广告宣传是否经过批准,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发布,有无进行虚假宣传、擅自扩大适用范围、误导消费,或者有非本企业人员借用企业场地进行宣传、销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