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4]82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4-06-30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由市残联、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宜兴市残疾人“博爱家园”双基工程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
宜兴市残疾人“博爱家园”双基工程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机构规范化运行和管理水平,致力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现就2014年度宜兴市残疾人“博爱家园”双基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健全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工作方向,全面落实为残服务普惠政策,扎实推进各镇(街道)残疾人“博爱家园”双基工程,更好满足广大残疾人需求,加快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目标。
二、目标任务
2014年主要目标任务是推进10个镇(街道)的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站和6个残疾人安养院规范化建设、运行和管理。
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站:
官林镇、丁蜀镇、新建镇、湖父镇、屺亭街道、芳桥街道。
2、6个残疾人安养院:
官林镇、周铁镇、徐舍镇、万石镇、宜城街道、芳桥街道。
三、标准要求
1、宜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站建设标准要求(见附件1)。
2、宜兴市残疾人安养院建设标准要求(见附件2)。
四、实施步骤
宜兴市残疾人“博爱家园”双基工程是201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前)
(1)组建班子、调查摸底。市残联牵头组建工作班子,赴各镇(街道)实地了解现状,摸清需求底数。
(2)倾听意见、制定标准。主动听取各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建议,现场察看机构硬件建设实施情况,出台以人为本、符合实际的实施标准。
(3)研究政策、出台方案。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依托我市实际情况,在调查摸底、倾听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务实、操作性强的政策意见和实施方案。
(4)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及时与市民政局、卫生局等部门沟通协商,争取支持,形成合力,使政策制度落到实处,让残疾群体真正受益。
2、推进实施阶段(6月11日—10月15日)
(1)试点示范、探索做法(6月11日—6月20日)。安养院和康复站建设各选取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2个镇(街道)作为建设示范点,先行一步,规范管理,有效运行,为“双基工程”实施探索做法,积累经验。
(2)组织发动、全面部署(6月21日—6月30)。在示范点建好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召开现场会,组织10个镇(街道)分管领导和残联理事长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参观,总结成功经验、全面动员部署。
(3)规范要求、全力实施(7月1日—10月15日)。进一步明确“双基工程”建设标准,从硬件建设、软件建设、人员配置、运行管理等四个方面规范运行,加强督查力度,全力推进实施。
(4)分工负责、督促推进(7月10日—10月15日)。市残联组成2个工作小组,定期赴各镇(街道)了解建设运行情况,协商推进措施。
3、验收考核阶段(10月16日—11月20日)
市政府成立验收考核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委、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残联等单位人员组成,考核结果作为落实补贴政策依据。
五、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宜兴市残疾人“博爱家园”双基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吴青峰副市长任组长,残联杭仁育理事长、市政府办公室王林俊副主任任副组长,市发改委、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残联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1)宜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站推进工作小组。由市残联副理事长戴菊华任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应和君任副组长,市残联康复科、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市卫生局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2)宜兴市残疾人安养院工程推进工作小组。由市残联副理事长吴亚琴任组长,市民政局副局长邱顺英任副组长,市残联教就科、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市民政局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
2、强化服务指导。两个推进工作小组对照规范内容,严格标准要求,在服务人员、软硬件建设、机构运行管理方面,定点定人定责,全力开展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双基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实施到位。
3、强化政策推动。为了确保双基工程实施,市政府决定实行补贴政策。康复站、安养院工作人员配置及服务对象人数未达到最低标准要求的不予验收。根据考核分值(阶段性抽查考核成绩30%+年终考核成绩70%),90分及以上的给予全额补贴,90分以下的补贴50%。按照考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的可提出复验申请,经考核组复验后达到90分及以上的补足差额部分。
(1)宜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站补贴标准:每个康复站补贴一次性建站及无障碍设施改造费5万元、运行补贴3万元,年终考核后核定、拨付。(2)宜兴市残疾人安养院补贴标准:每个安养院一次性补贴基础硬件设施及无障碍设施改造补贴10万元、运行经费年终根据实际托养残疾人人数按实结算,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全托600元、日托200元,市镇各半负担。
4、强化验收考核。市政府验收考核小组,自10月下旬,根据双基工程建设标准,对照考核表逐个进行验收,确保双基实事工程高质量建设、运行和管理,真正使残疾人普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附:1、宜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站建设标准要求;(略)
2、宜兴市残疾人安养院建设标准要求;(略)
3、宜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站建设考核表;(略)
4、宜兴市残疾人安养院建设考核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