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3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优湖美地花园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04-30 15:38:00   [        ]     
文号 宜政发[2014]70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04-30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优湖美地花园”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位江苏省宜兴中学东、学府北路(规划路名)南、规划道路西、太湖大道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优湖美地花园。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