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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案
来源:中国宜兴
日期:2014-04-15 10:23:00
浏览次数:535
索引号 | 014046317/2014-00499 | 生成日期 | 2014-04-15 | 公开日期 | 2014-04-1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食品药品监管 | 主题(二)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综合,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分类词 | 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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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宜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案 |
近日,宜兴局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活动要求,开展了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检查时发现某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已人去楼空,与该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得知,该企业租房合同早已到期,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已擅自变更了经营地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属于许可事项,许可事项变更应当先向药监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实施。目前,宜兴局已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予以了通报批评,并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属于许可事项,许可事项变更应当先向药监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实施。目前,宜兴局已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予以了通报批评,并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