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4]22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4-03-31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
《宜兴市2014年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要求,切实做好年度质量强市各项工作。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宜兴市2014年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及省政府、无锡市政府有关质量强省、质量强市的部署要求,结合宜兴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着力提升产品质量
1、强化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事关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和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与百姓密切相关的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节能、环保、安全类产品为重点,实施食品、电线电缆、紫砂陶瓷等产品和重点工程项目质量市级抽检,增加频次、扩大范围、提高有效性;严把食品、电线电缆等涉及质量安全的重点产品生产许可受理关和审查关,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杜绝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故;严格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及资源浪费行业和产品的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制造业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制造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低于0.25。
2、切实深化品牌带动战略。积极引导和促进企业牢固树立抓产品的关键就是抓质量、抓质量必须抓名牌、抓名牌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加大创建品牌、提升品牌、经营品牌、延伸品牌的工作力度,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品牌,强化对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品牌产品和支柱产业集群;组织开展电线电缆产业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提升区域品牌形象;全力推动本市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出口品牌产品和企业;江苏省名牌产品累计达60个以上,省质量信用AA级企业数2个以上,万家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节能效果评价12家,重点用能单位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率18%以上,培育江苏服务业名牌企业数2个以上、驰(著)名商标6件以上、境外注册商标1件以上、省优秀新产品奖1个以上。
3、努力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以实施技术标准为引领,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推动产业体系由传统向现代转变,企业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产品技术含量由低向高转变;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切实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大力推进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工作,实现科技创新与高新技术标准研制同步;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组建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开展标准研究,主导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深化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农业标准制修订,推进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扩大农业标准覆盖面,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建立完善符合宜兴实际的农业标准体系,带动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民致富。新组建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2个以上,新制定地方服务标准1项、农业地方标准1项,主导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15项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95%以上。
4、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构建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三级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农产品种(养)植过程控制,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范围,提高应用覆盖率,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55%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超过9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巡查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实施分类监管,确保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力度,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杜绝食品生产安全事件。
5、推动企业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加大《质量发展纲要》宣贯力度,不断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指导企业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和群众性QC活动,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技术创新能力。以国家、省质量奖和无锡市长质量奖的评审为载体,以获奖企业为标杆,在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进一步宣传、普及和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名牌企业、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增强质量竞争力。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省名牌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努力提升质量管理整体水平,培育无锡市长质量奖、省质量奖企业各1家。
(牵头部门:质监局;责任单位:各镇、园区、街道,市经信委、工商局、商务局、科技局、农林局、药监局等)
二、着力提升工程质量
1、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完善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目标责任,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不断消除质量缺陷;督促建设、设计等单位加大对施工重、难点项目开展技术研究,优化施工工艺,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率达到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突出重点民生工程质量监管。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城市住宅工程、村镇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道路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施工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以工程创优、样板示范引路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相结合,日常监管与开展工程质量大检查相结合,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实施差别化监督管理,对质量管理薄弱、工程质量差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监督,严肃查处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3、积极引导企业争创精品工程。支持和鼓励施工企业广泛开展争创建设工程“鲁班奖”、“扬子杯”和“太湖杯”活动,提高行业整体施工质量水平,鼓励、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省、市优质工程奖项,培育省优质工程6只以上。
(牵头部门: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园区、街道,市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
三、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1、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探索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努力促进传统商贸服务业升级改造;大力培育规模大、水平高、品牌响、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服务企业,进一步丰富完善服务产品种类,努力形成一批在国内甚至在国际有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推动宜兴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2、不断改进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四化”要求改进提升服务质量,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进行标杆对比,寻找差距,努力改进,大幅提升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形成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生产性服务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培育一批凝聚宜兴地方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切实改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对服务的满意度。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公众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68%以上。
3、加快服务业标准化进程。结合我市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着力增强旅游、文化、物流、金融、科技服务、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及电子商务等服务业新业态的竞争力,探索建立国家5A级旅游景区服务标准体系,整体推进旅游服务业实施标准化管理,突出抓好新型服务领域标准的制订、实施和推广,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实现全市服务业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和国际化。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园区、街道,市商务局、旅游局、质监局、文广新局等)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镇两级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有关质量强市工作问题,努力形成政府主抓、质监牵头、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大质量”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
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质量工作财政扶持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完善质量发展激励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质量强市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强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培育、技术研发、质量宣传和质量监督等的经费投入,促进企业形成稳定的质量提升经费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质量提升的信贷支持力度。
3、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强市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分解目标,强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镇两级政府考核体系。具体考核工作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将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考评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抓落实和抓执行,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质量强市工作目标和任务。
4、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质量违法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广泛宣传质量法律知识,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等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政府重视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部门:质监局;责任单位:各镇、园区、街道,市财政局、宣传部、监察局、工商局、建设局、商务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