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02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高塍镇设立桃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4-03-31 15:04:00   [        ]     
文号 宜政发[2014]40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4-03-3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高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增设高塍镇桃园社区居委会的请示》收悉。为便于规划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桃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桃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区域为范道集镇都市港湾小区、龙湾小区、香邑花园、桃花岛安置小区、远东公寓、教师公寓、农场安置小区以及范道集镇的其他居民楼等。

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办费、办公费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核拨。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