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计划性和纲性,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管理中的规范引导作用,保证政府工作合法、有序、高效,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现就报送201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重点
各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上级政府和部门有关明年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4年工作重心,结合工作实际,将涉及下列事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作为建议项目的重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优化各项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扶持创业和就业等项目;
(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壮大新兴特色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高效农业,落实创新驱动等项目;
(三)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提升文化建设水平,构筑产业、城市、生态、民生良性互动发展等项目;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强化行政监督,规范政府行为等项目;
(五)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构建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大内部责任追究和问责等项目。
结合201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对确需修订且修订内容较多的规范性文件也可列入明年的建议项目。
二、报送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项目的报送工作,在全面分析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广泛收集、严格筛选、集体研究的程序,确定并上报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
(二)对报送的每件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要严格按照《201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表》的表式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三)2013年12月20日前请将《201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联系人:陈雯,电话:87986126,邮箱地址:chenwen820702@163.com)。超过规定时间未报送的,不列入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一般不予安排。没有建议项目的,也请加盖公章后将空白表反馈本办。
以上通知,请抓紧落实。
附:201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表
宜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