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3]196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3-11-29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宜兴市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宜兴市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油车水库是我市第二饮用水源地。为切实做好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改善和提高油车水库水环境质量,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油车水库水源地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水源地水质质量,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综合防治,长效管理,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扎实开展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水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健全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保护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利用各类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对油车水库集水区域内的污染源实施治理,确保到2015年底,油车水库水源地达到省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标准,并通过省级验收。
三、主要工作
(一)法制建设。制定出台《市政府关于加强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的若干规定》、《市政府关于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规定》等行政措施,依照规定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报批、公布等工作,为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二)规划编制。根据省政府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标准,结合油车水库水源地现状,编制《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划》和《油车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依照规定完成《规划》的报批和《规划》规定工程内容的立项报批工作。
(三)污染源治理。经初步调查,目前油车水库集水区域范围内的主要污染源为人畜粪便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餐饮业污染和废弃宕口及涧河污染四大类。为有效消除水源污染源,保障水库水质优质、稳定、安全、达标,组织实施五项工程性措施和五项非工程性措施。
1、工程性措施:
(1)污水收集工程。实施水源保护区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餐饮服务业污水、工业废污水全部纳管外排处理。
(2)农村改厕工程。对水源保护区内污水管网不能通达的农户实施改厕工程,有效消除或减少生活污水对水源水质的影响。
(3)涧河治理工程。实施水源保护区内11条涧河治理工程,有效减少水土资源流失。
(4)废弃矿山宕口复绿工程。实施水源保护区内废弃矿山宕口修复工程,加强矿山资源保护,打击偷采盗挖等非法采矿行为,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和提升水源保护区环境质量。
(5)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对水库库区周边陆域100米范围,入库涧河入库口上朔1000米、两侧50米范围进行林木防护植造工作。大力引进新树种,栽植生态防护林,建设污染隔离带。
2、非工程性措施:
(1)严格规划控制。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批一切污染企业项目。现有工业企业要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污染企业要逐步完成升级改造、转产、搬迁、关停等措施,堵住污染源头。
(2)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水源保护区内大力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积极推广生态农业,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加强农药、化肥的规范使用和管理,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3)整治畜禽养殖场。对水源保护区内的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摸排分类,制定粪便无害化处理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整改,一年内实施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给予取缔。自2013年11月5日起,水源保护区内严禁新建各类畜禽养殖项目,擅自开展规模畜禽养殖活动的,一律依法取缔。
(4)严格控制餐饮服务业规模。根据水源保护区环境承载能力,编制水源保护区餐饮服务业发展规划,严格控制餐饮服务业规模。对现有餐饮业实施油水、油污分离、污水纳管管理措施,一年内实施到位。逾期不到位的,依法给予关停或取缔。
(5)实施环境再整治工程。实施水源保护区农村环境再整治工程,完善相关卫生设施,建立垃圾收集、外运、处理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入库涧河排污口封堵工作,杜绝污水乱排、乱放、入涧、入库现象。
(四)水源地管理
1、建立水源地保护、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构建科学有序的饮用水源地综合管理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资金投入、评估考核、工程建设和长效管理等多部门联动、协作和重大事项协调会商机制,保障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持续高效。
2、设立水源地保护警示标志。在各类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水源保护警示标志,明确保护区地理界线和管理要求,提高社会群众水源保护意识。
3、建设水源地水质监测设施,定期开展水源水质分析监测活动。在水库主要入库涧河及水厂取水口建设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对入库水质和库区水质实施全时监控,及时掌握水质动态。每月定期对水库水质实施一次全分析监测活动,发生旱情、水质超标等情况时,相应增加监测频次,并实现信息共享。
4、加强水源保护。在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建设封闭式物理隔离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在线监控。有效减少人类活动对水源水质的影响,有效防范人为破坏活动。
5、加强执法管理。建立水源地保护管理专职执法队伍,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持续正常,有力有效。加强水源地社会治安管理,成立油车水库警务站,依法查处各类影响、破坏水源水质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水源长效保洁队伍,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漂浮物,保障水源地长治久安。
6、建立保护区巡查制度。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行逐日巡查制度,二级保护区实行不定期巡查制度。密切跟踪和掌握水源地状况动态。
7、制定水源地水资源科学配置方案。根据水库水情、工情,制定科学的水源地水资源调配方案,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8、制定水源地应急预案。针对突发性水污染、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事件,制定各类应急处置措施方案,提高水源地日常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9、建立水源地保护、管理资金长效保障机制。将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日常管理资金列入市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水源地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10、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树立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意识,积极引导他们形成良好生产和生活习惯,科学处置生活垃圾和人畜粪便,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污染。
四、职责分工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重大民生工程,应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各有关部门、属地镇政府的职责分工为:
1、市监察局:负责对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市水利农机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推进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建立水源地保护工作机构,制定水源地保护规划、水源地保护行政措施及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负责库区日常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着力提升库区管理水平。
3、市环保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保护区范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督促和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加强污染源头治理,控制污染排放总量,建设水质监测设备设施,定期监测水源水质,督促湖父镇人民政府按计划实施农村连片整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4、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水源保护区内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实施,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餐饮服务业污水、工业废污水按计划纳管外排处理。
5、市农林局:会同湖父镇人民政府积极推进水源保护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科学施肥,禁止高毒、高残留性农药使用,配合属地镇取缔规模畜禽养殖场,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带,组织饮用水源保护区护堤护岸林木的营造和管理;负责水源水土保持综合措施中植被恢复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6、市规划局:负责各类建设规划与水源地保护规划的合理衔接,确保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管控目标、要求落实到位。
7、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用地、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推进废弃矿山宕口的复绿治理工程,依法查处非法用地行为。
8、市卫生局:负责水源保护区内卫生防疫,严格餐饮行业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水源保护区农户改厕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
9、市工商局:配合湖父镇人民政府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流动商贩;严控向影响水源安全的餐饮服务行业发放营业执照,负责注销经整治不达标需要实施关停的排污单位的营业执照。
10、市财政局:负责水源地保护资金的筹措和保障工作。
11、市发改委:把水源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重大水源地保护项目的规划实施。
12、市经信委:会同当地政府根据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规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清洁生产,帮助排污企业实施治理、转产、搬迁等计划;严格控制保护区内企业扩建、改建、生产规模。
13、市旅游局:对照旅游行业相关规定,指导旅游开发经营活动,杜绝发生有损水源地保护的行为。
14、市公安局:成立油车水库警务站,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治安秩序的管理,配合市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水源水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饮用水源的公共安全。
15、湖父镇人民政府:切实做好水源地保护区工业、旅游餐饮业等各类规划控制,负责污染源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组织开展污染企业治理、转产、搬迁等工作,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科学施肥,禁止高毒、高残毒性农药使用,取缔畜禽养殖场,规划建设入涧、入库生态保护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认真开展入库涧沟综合整治和村庄环境再整治,并实施涧沟、村庄环境保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集中处理措施的长效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加强领导是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保证。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属地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考核和推进工作;建立水源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会商、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重大问题,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部门联动,同步推进。市各有关部门、属地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要按照时序进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科学规划,严密组织,形成合力,同步推进,确保如期实现水源保护目标。
(三)落实责任,强化考核。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安定,市各有关部门和属地镇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依据职责分工,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和督查,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本方案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为各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主体,协助单位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将把各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建立严格的目标考核责任制,确保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投入、保障有力。市财政要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资金的投入,每年安排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专项资金。市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支持,为水源地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共同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五)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广大人民群众是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教育群众养成保护饮用水源地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人人爱护珍惜水资源、关心重视饮水安全的良好氛围,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自觉行动,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地的安全。
附:宜兴市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计划表。
宜兴市油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分类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协助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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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制建设 |
制定《市政府关于加强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的若干规定》 |
市水利农机局 |
成员单位 |
2013年 11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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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市政府关于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规定》 |
市环保局 |
市水利农机局 |
2013年 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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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报批、公布 |
2013年 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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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划编制 |
编制《油车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划》 |
市水利农机局 |
成员单位 |
2014年 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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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编制《油车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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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规划》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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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污 染 源 治 理 |
污 水 收 集 工 程 |
摸底调查,拟定方案 |
湖父镇 |
市公用事业局 市环保局 市旅游局 |
2013年 12月31日 |
|
8 |
工程设计、报批 |
2014年 3月31日 |
|
||||
9 |
工程建设 |
2014年4月 至2015年 10月31日 |
待设计方案完成后再进一步细化 |
||||
10 |
农村改厕工程 |
对污水管网不能通达区域农户实施改厕工程 |
市卫生局 |
湖父镇 |
2013年11月 至2015年 10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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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涧河治理工程 |
摸底调查,拟定方案 |
湖父镇 |
市水利农机局 |
2013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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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工程设计、报批 |
2014年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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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工程建设 |
2014年4月 至2015年 10月31日 |
待设计方案完成后再进一步细化 |
||||
14 |
废弃矿山宕口复绿工程 |
调查摸底,拟定方案 |
湖父镇 |
市国土资源局 |
2013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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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程设计、报批 |
2014年 3月31日 |
|
||||
16 |
工程建设 |
2014年4月 至2015年 10月31日 |
待设计方案完成后再进一步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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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 |
现场勘察,拟定方案 |
市农林局 |
湖父镇 |
2014年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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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工程实施 |
2014年3月 至2015年 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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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严格规划控制 |
规划控制: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批一切污染企业项目。 |
市经信委 |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湖父镇 |
2013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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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水源保护区内现有污染工业企业升级改造、转产 |
市环保局 湖父镇 |
2013年11月 至2014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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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关停宜兴市湖父镇城泽化工厂 |
2014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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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搬迁宜兴市杰高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2015年 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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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
对水源地保护区内农业产业结构开展调整:“水改旱”。 |
市农林局 |
湖父镇 |
2014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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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指导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户科学施肥、科学用药、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
2013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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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污 染 源 治 理 |
畜禽 养殖场 整治 |
制定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
湖父镇 |
市农林局 |
2014年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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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畜禽养殖场关停 |
2014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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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畜禽养殖场控制 |
2013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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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餐饮 服务业 规模 控制 |
编制水源保护区餐饮服务业发展规划 |
湖父镇 |
市环保局 市工商局 市卫生局 |
2014年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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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对水源保护区内现有餐饮业实施油水、油污分离 |
201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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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对水源保护区内现有餐饮业污水实施纳管管理 |
市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 |
2015年 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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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对水源保护区内不达标的餐饮服务业实施关停 |
市工商局 市卫生局 |
2015年 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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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农村 环境 再整治 |
制定水源保护区农村环境再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配套建卫生设施 |
湖父镇 |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 |
2015年 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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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建立水源保护区农村垃圾收集、外运、处理保障体系 |
市公用事业局 |
2015年 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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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入涧排污口封堵 |
市水利农机局 市环保局 |
2014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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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水源地管理 |
建立水源地保护、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
建立水源地保护、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问题协调会商机制。 |
市水利农机局 |
各成员单位 |
2013年 12月31日 |
|
36 |
水源地保护警示标志建设 |
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边界,设立水源保护警示标志 |
市水利农机局 |
湖父镇 |
2013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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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水源地水质监测及设施建设 |
制定水源地水质监测设施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
市环保局 |
市水利农机局 市公用事业局 湖父镇 |
2014年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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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完成水源地水质监测设施建设工作 |
2014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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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定期组织开展水质监测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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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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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水源 保护 |
编制水源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实施方案 |
市水利农机局 |
湖父镇 |
2014年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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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完成水源地封闭管理工程设计、报批工作 |
市发改委 |
2014年 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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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封闭工程建设 |
湖父镇 |
2014年6月 至2015年 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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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水源地管理 |
执法 管理 |
成立油车水库警务站 |
市公安局 |
市水利农机局 |
2013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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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建立油车水库水政监察中队并完成队伍报批工作 |
市水利农机局 |
|
2013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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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落实执法经费、配备执法装备 |
市财政局 |
2013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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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
成员单位 |
2013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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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建立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制度 |
建立水源保护区日常执法巡查制度 |
市水利农机局 |
成员单位 |
2013年 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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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行每日巡查、二级保护区实行不定期巡查巡查制度 |
2013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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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水资源 科学 配置 |
制定油车水库水资源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
市水利农机局 |
市公用事业局 |
2014年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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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水源地 应急 预案 建设 |
编制水源地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
市水利农机局 |
市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卫生局 |
2014年 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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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宣传 教育 |
组织开展法规宣传,提高社会水源保护意识、责任 |
市水利农机局 |
成员单位 |
2013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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