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3]159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3-10-31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宜兴市城区电话书报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
宜兴市城区电话书报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电话书报亭是反映城市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有序设置、规范经营对繁荣文化市场、提高城市品位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但目前,我市城区现有电话书报亭产权复杂、外观外貌参差不齐、部分报亭陈旧破损、超范围经营现象普遍,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与现有城市发展格局极不协调。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美化城市环境,决定对城区现有电话书报亭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管理,使之成为宜兴城市文明的窗口。为此,特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基本现状
(一)基本情况
目前,城区共有电话书报亭、IC卡电话亭、彩票亭129只(不包括经济开发区区域),分别由邮政局、电信公司等部门及私人申请设置,其中产权属公有性质的有59只,其余由于各种原因产权属私人所有。城区主要路段分布情况为:人民路31只,荆溪路12只,太滆路10只,通贞观路6只,解放路6只。
(二)存在问题
城区电话书报亭虽历经多次整治,但从目前现状看来,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
1、证照不全:按规定电话书报亭必须办理占道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据调查,大部分电话书报亭证照不全或证照已过有效期。
2、市容环境差:广告乱设置、乱张贴现象严重,影响整体外观;亭外设摊,占道经营、私搭乱摆现象严重,造成居民投诉。
3、经营混杂:电话书报亭经营行为随意不规范,售卖各类杂货、冷饮,超范围经营现象普遍。
二、目标任务
按照“科学设置、合理布局、规范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市城管局牵头,市相关职能部门和书报亭产权单位配合,开展电话书报亭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使电话书报亭达到设置科学、布局合理、容貌整洁、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整治标准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为确保整治效果,使电话书报亭经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以下整治标准:
1、布局位置合理。电话书报亭的设置不得占用人行盲道,不得占用各类检查井、雨污水井盖位置,不得占用影响公共区域安全通道位置,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的通行。电话书报亭设置位置必须严格按照占道许可证规定具体位置,不得擅自移位。
2、相关证照齐全。电话书报亭经营者(承租人)必须办理相关证照(城管部门占道许可证、文广新部门书报刊发行证、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对有使用期限的许可证照,到期后必须主动至相关部门续办手续。经营期间各类证照需悬挂在醒目位置,做到亮证经营。
3、经营行为规范。电话书报亭经营者(承租人)不得超范围经营,必须按照工商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书报刊发行销售、电话业务等经营行为,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4、广告发布合理。电话书报亭经营者(承租人)不得随意发布户外广告,广告只能在橱窗玻璃内(电话书报亭两侧和背板位置)进行发布,其他位置不得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内容。
5、亭容亭貌整洁。电话书报亭经营者(承租人)要保持亭容亭貌整洁美观,定期对书报亭内部及外围开展卫生清洁,并对书报亭进行定期冲洗,亭内物品摆放有序,不得在亭边私搭乱摆,不得在亭外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亭外摆放工具箱、台凳、冰箱、售货摊,不得在亭外搭建任何构筑物。电话书报亭的接电电线,按照市容管理标准和安全规范操作,确保市容整洁和无安全隐患。城区主次干道破旧电话书报亭未按照新式电话亭外观标准设置的,原则上要求出新置换,具体外观式样可参照2009年整治时新式电话亭标准设置。
四、职责分工
1、城管局:负责电话书报亭专项整治牵头工作,做好书报亭户外广告、亭外占道经营及乱堆乱放的整治,对整治到位的书报亭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
2、工商局:负责对城区电话书报亭内超经营范围项目的整治和管理,做好书报亭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核审批工作,对符合要求的书报亭发放营业执照。
3、文广新局:负责对城区电话书报亭售卖书报刊的管理,对符合要求的书报亭发放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
4、规划局:负责对城区电话书报亭的规划布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话书报亭的定位工作。
5、建设局:负责在城市改造中对电话书报亭各种线路的入地布局和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话书报亭的定位工作。
6、邮政局:做好自有产权的12只电话书报亭的整治工作,做好书报刊的配送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
7、民政局、体育局:做好2只彩票亭(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的整治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
8、电信公司:做好自有产权的47只IC卡电话亭的整治工作。
9、宜城街道:负责对电话书报亭专项整治中涉及的稳定工作。
五、整治步骤
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4日)自我整改阶段:属地中队上门宣传,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电话书报亭经营户理解,对照整治标准排查问题,发现问题后督促电话亭经营户自我整改。
第二阶段(10月25日至11月10日)现场整治阶段:对照整治标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市城管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文广新局等部门对城区电话书报亭进行联合整治,彻底杜绝书报亭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改变书报亭脏乱差的局面。
第三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巩固规范阶段:对已整治电话书报亭加强事后监督,确保无反弹、无回潮现象,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整治要求
1、明确管理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对照自身职责,有针对性地研究管理对策,依法实施纳规管理,切实解决城区电话书报亭管理中存在的无序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
2、加强执法监管,密切部门协作。市城管局要加强对电话书报亭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台帐、加强巡查,对电话书报亭违规经营现象要严看死守、及时阻止和清除,遏制其蔓延扩展。同时要会同工商、文广新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发挥部门合力,彻底改变电话书报亭经营脏乱差现象。
3、严格审批把关,强化源头管控。对电话书报亭的管理,要以行政许可手段作为重要抓手,建立占道许可年审制度,一旦发现电话书报亭经营户有违规现象,立即发出整改通知,整改到位后办理手续。同时通过行政审批调配市场资源,逐步缩减老城区书报亭数量,减少私有产权电话亭,鼓励新式多功能电话书报亭(便民服务亭),增加公有产权电话亭,通过管控结合,建立规范有序的电话书报亭经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