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3]161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3-10-30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你局关于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局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1、位104国道东、高铁站台南、陶都路西、站前大道(规划路名)北的大型建筑物,命名为宁杭高铁宜兴站。
2、位于教育东路,荆邑路往东 100米的桥,命名为庄头桥;
3、位于教育东路,东氿大桥往西100米的桥,命名为庄头东桥;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