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3]140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3-10-30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关于调整宜兴市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
关于调整宜兴市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新成品油价格调价机制,国内油价的调整周期将进一步缩短,油价涨跌变动将更加频繁,给2011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宜兴市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宜政办发[2011]59号)的施行带来一定影响,为积极应对并化解成品油价格的频繁变动给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征收带来的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兴市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中有关油运联动具体内容调整如下:
一、当省物价局公布的93#汽油零售上限价格(以下简称油价)在7.30-8.70元/升时,加收1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当油价在8.71-10元/升时,加收2元/车次燃油附加费。
二、增加过路过桥费内容。出租车载客运营过程中应乘客要求或线路需要而发生的过路(桥)等费用,由乘客另行承担,回程空驶因线路需要而发生的过路、过桥费,原则上也一并由乘客承担。
本调整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