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08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8-31 13:33: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3]124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3-10-14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精神及各级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教育环境。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各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进一步提高学校(幼儿园)安全保障水平。

三、检查方式

根据学校安全属地管理原则,直属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督促、检查;非直属学校(幼儿园)由各属地政府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市成立教育、公安、安监、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工作组,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督促学校(幼儿园)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四、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 8月25日—9月5日)。各学校(幼儿园)对学校安全管理的每个环节、每处场所、每种设施、每项措施开展全面彻底、深入细致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2、督查整改阶段(9月6日—9月20日)。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工作组对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安全隐患和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学校(幼儿园)认真分析,及时做好检查总结,于9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安全工作督查组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将好的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五、检查内容

详见宜兴市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学校(幼儿园)于9月20日前将统计表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办公室,邮箱地址:jyjaqdcb@126.com。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镇园、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迅速制定安全检查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2、加大检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与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与问题,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市督查组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学校,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3、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镇园、街道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时刻把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警钟长鸣,决不存半点侥幸心理,决不存松懈麻痹思想,利用各种手段,切实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把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中,努力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进一步提高学校(幼儿园)安全保障水平。

附:宜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