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08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8-31 13:30: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3]126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3-10-14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引导全社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全面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26个部委《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3]3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13年9月在全市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质量强市”建设,为宜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打造经济升级版  实现质量强国梦

三、主要活动

1、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升质量竞争力。引导广大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活动方案。动员发动企业一线员工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在企业内部营造重视质量、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指导企业集中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切实解决实际质量问题。

2、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环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悬挂横幅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目的和意义,宣传“质量强市”建设取得的成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广泛发动企业和群众共建共享质量成果。(2013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见附件)

3、扎实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各职能单位优势,通过标杆引领、品牌带动、技术支撑、创新驱动等方式,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4、集中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突出的质量问题。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重点环节,着力解决事关公共安全、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质量安全,以实实在在的成果让群众满意。

四、活动要求

1、突显“质量月”活动的实效。要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竞争力,全面开展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要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质量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质量月”的成果。

2、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影响。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建立部门联合、地方联动、企业参与的“质量月”活动模式,形成“质量月”活动的合力。

3、打造“质量月”活动的品牌。要加强策划,将“质量月”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要创新形式,真正把“质量月”活动办出声势、办出亮点、办出品牌。

4、体现“质量月”活动的特色。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将活动重心下移,多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要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民生,为群众办实事,使“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5、确保“质量月”活动有序推进。各镇、园区、街道及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本地、本单位“质量月”活动。活动主办单位要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细致策划,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配合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市政府将把“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镇、园区、街道和部门质量工作的考核范畴。

附:2013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