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3]126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引导全社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全面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26个部委《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3]3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13年9月在全市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质量强市”建设,为宜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打造经济升级版 实现质量强国梦
三、主要活动
1、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升质量竞争力。引导广大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活动方案。动员发动企业一线员工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在企业内部营造重视质量、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指导企业集中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切实解决实际质量问题。
2、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环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悬挂横幅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目的和意义,宣传“质量强市”建设取得的成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广泛发动企业和群众共建共享质量成果。(2013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见附件)
3、扎实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各职能单位优势,通过标杆引领、品牌带动、技术支撑、创新驱动等方式,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4、集中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突出的质量问题。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重点环节,着力解决事关公共安全、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质量安全,以实实在在的成果让群众满意。
四、活动要求
1、突显“质量月”活动的实效。要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竞争力,全面开展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要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质量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质量月”的成果。
2、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影响。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建立部门联合、地方联动、企业参与的“质量月”活动模式,形成“质量月”活动的合力。
3、打造“质量月”活动的品牌。要加强策划,将“质量月”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要创新形式,真正把“质量月”活动办出声势、办出亮点、办出品牌。
4、体现“质量月”活动的特色。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将活动重心下移,多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要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民生,为群众办实事,使“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5、确保“质量月”活动有序推进。各镇、园区、街道及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本地、本单位“质量月”活动。活动主办单位要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细致策划,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配合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市政府将把“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镇、园区、街道和部门质量工作的考核范畴。
附:2013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