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3]117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全面开展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苏建房保[2012]468号)和省相关求,当地证券公司必须进入住房保障对象信息监管平台。经研究,决定将市金融办纳入全市住房保障对象信息监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金融办主要职责:根据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协调各相关证券公司提供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金融资产信息情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