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07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宜兴市有序用电方案和电力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7-31 16:26: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3]94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3-10-14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3年宜兴市有序用电方案和电力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2013年宜兴市有序用电方案和电力供应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应对电网发生供需失衡情况,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满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电力供应,根据省、无锡市的统一部署,编制《2013年宜兴市有序用电预案和电力供应应急预案》。

一、地区电网平衡分析

2013年,受新增发电资源不足、区外受电不稳定、电厂脱硫、脱硝改造检修容量大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全省电力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如果出现持续高温低温等恶劣天气或煤炭供应紧张情况,电力供应将出现一定的缺口。预计宜兴地区夏季用电高峰期间,一般性负荷缺口为9.2万KW;当宜兴地区发生因突发性事件造成电网负荷缺口,为6万KW,所以今年最大负荷缺口为15.2万KW。

二、预案编制原则

1、安全运行,可靠供应。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促发展、调结构”目标,坚持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原则,始终把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放在有序用电工作的首位,不断完善应急机制,切实增强电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2、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在资源不足、供需平衡紧张时,要坚持有保有限的原则始终将保障居民生活用电放在第一位,优先保障机关、医院、学校、铁路等涉及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等重要客户的用电需求;将高耗能企业、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作为有序用电压限负荷工作的优先选择客户。确保特殊行业安全生产用电需求,严禁对涉化、涉危等企业随意限电;严禁出现拉路限电的情况。

3、属地负责,分片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根据上级下达我市的限控负荷,按相应比例分解到各镇(街道)、园(区),各镇(街道)、园(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有序用电预案和电力供应应急预案,上报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汇总成全市的预案。预案的实施由全市统一根据预警等级和错峰指令启动预案,迅速落实错峰指标,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4、分级预警,兼顾公平。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根据缺口大小,将有序用电状况设置4个预警等级,分别为:IV级预案(缺口较小)、III级预案(缺口一般)、II级预案(缺口严重)、I级预案(缺口特别严重)。预警等级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电力供需缺口情况向社会公布。如多次启动有序用电预案,则适当流动各组别,在有效控制负荷的同时,兼顾公平。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宜兴2013年有序用电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梅中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任  飞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惠清  市经信委主任

      高昇宇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蒋永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一军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朱建强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戚正强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蒋建平  市电力管理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电力管理办公室,由蒋建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供电公司、各镇(街道)、园(区)有序用电小组派员参加。

四、预案调控目标

1、根据省、无锡市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有序用电预案和电力供应应急预案错峰负荷总量为 15.2万KW,按照分片分区、分级预警的原则,综合各地区用电负荷、用电量及负荷特性,我市调控目标分为四级:

 

错峰负荷(万KW)

有序用电预案

电力应急预案

Ⅳ级

Ⅲ级

Ⅱ级

Ⅰ级

宜兴

4.6

6.9

9.2

15.2

五、方案简介

1、方案概述

本方案分为有序用电预案和电力供应应急预案两级预案。将在电网缺口不同状态下采取不同的控制方案,从而达到有效、合理控制负荷的目的。其中有序用电方案错峰负荷分成Ⅳ、Ⅲ、Ⅱ三个等级,最大控制负荷9.2万KW;电力供应应急预案错峰负荷分成Ⅰ一个等级,最大控制负荷6万KW。

2、子方案的概述

(1)有序用电预案:本方案适用于电网负荷有缺口,造成宜兴地区负荷缺口9万KW ,主要涉及市水泥、铸钢、冶金、蓄电池等高耗能用户行业及电线电缆、陶瓷品等制造用户行业。负荷缺口分成“Ⅳ、Ⅲ、Ⅱ”三个等级,9个小组,按上级下达电力缺口指标进行轮流限电。

(2)电力供应应急预案:本预案根据宜兴地区发生因突发性事件造成电网负荷存在缺口时使用,预计宜兴地区突发性负荷缺口最大将达到6KW编制,在执行《2013年宜兴市有序用电方案》后用量不满足要求,启动《2013年宜兴市电力供应应急预案》。负荷缺口分成“Ⅰ”一个等级7个小组,按上级下达电力缺口指标进行轮流限电。

(3)备用调控对象的选择:为了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将全市800KVA及以上的宾馆、商场、饭店纳入到本预案中,作为备用调控对象,主要是在用电高峰时期进行错峰限电,将空调、电梯、照明等设备有效压限负荷。

3、错峰、避峰时段

预计我市全年用电高峰为1月、5-9月和12月,每天用电高峰时段为上午8:00—10:30,下午13:00—16:30,晚上19:00-22:00。在用电高峰时段内,各镇(街道)、园(区)、基层供电所和相关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限电措施,根据下达的用电负荷指标,严格进行负荷控制,确保做到限电不拉路。

六、预案实施程序

宜兴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无锡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错峰负荷指令后,按照指令要求的错峰时段和负荷指标,通知宜兴市供电公司,宜兴市供电公司根据《2013年宜兴市有序用电预案和电力供应应急预案》,提前12小时通知到所涉及的电力用户,并进行远程监控。

七、强化属地化监督管理责任

各镇(街道)、园(区)要相应成立有序用电领导和工作小组,名单上报市有序用电办公室备案。要会同基层供电所组织实施好本地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加强对参限企业用电的属地化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杜绝企业违规用电行为,确保良好的用电秩序。同时,市供电公司要严格执行市有序用电预案,对全市所有参与调控的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对调控企业要做到提前通知,一旦电网用电负荷缓解,应立即通知企业及时恢复生产,将生产损失降至最低。

八、加大违规用电行为的处罚力度

市、镇两级有序用电办公室要抽调人员,成立有序用电督查小组,加强对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督查发现的违规用电企业,一经查处,一律执行停电7天的处罚措施;对工作不到位,造成拉线限电的镇(街道)、园(区)采取登报的形式进行通报批评。

附:宜兴市企业有序用电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