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3]72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局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1、位瑞德康城苑东、北市河南、八佰伴购物中心(在建)西、解放东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天禧花园;
2、位天禧花园东、北市河南、枫隐路西、八佰伴购物中心(在建)北的商业广场,命名为天禧广场;
3、位新长铁路东、蓝天教堂南、团氿北路西、阳泉西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尚福公寓;
4、位九龙依云花园、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东,规划地块南,东氿大道南延段西,溪隐社区山地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紫云台。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