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4-30 14:26: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3]48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3-10-14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既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美好城乡建设行动”的重大举措,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的重点工作。到2013年底,我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将全面完成,加快推进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产生活和居住条件,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宜兴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根据《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苏办发[2011]40号)和《宜兴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宜办发[2011]9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是: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全面完成1444个自然村庄环境整治任务,使“村庄环境整治两年行动计划” 圆满收官。全市争创50个左右“三星级康居乡村”,其中接受省级验收20个以上。认真总结总验,高标准完成5个省级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村的整治任务。完善长效管理,探索市场化运作,构建形成覆盖全市各村的长效管理网络,为成功创建“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示范县(市)”,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2013年村庄环境整治分四个阶段实施:

1、2013年4月底前完成宁杭铁路宜兴段沿线47.36公里69个自然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

2、2013年6月底前,完成798个(60%)自然村庄整治任务。

3、2013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剩余的577个自然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

4、2013年12月底前,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二、工作措施

1、注重固强补弱。对已经完成整治的村庄,积极组织实施“回头看”,缺什么、补什么,进一步提升整治的标准和水平,坚决杜绝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的回潮,确保我市村庄环境整治的总体水平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准。尤其要突出抓好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旅游干线、城镇主要出入口等重要窗口地带村庄的整治提升工作,使其更加彰显我市优美自然的山水生态美景,确保窗口地带村庄的整体形象。

2、注重以点带面。通过发挥典型示范村的引领辐射作用推动面上整治。今年村庄环境整治必须在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和典型村庄引领作用的基础上,将着力点聚焦到连片整治、整体推进上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全面提升整治质量和水平上来,做到“点”更亮、“面”更实。既要突出规划布点村庄的环境整治,同时又要防止忽视非规划布点村庄的环境整治,注意克服对面广量大、基础较差的非规划布点村庄重视不够、被动应付、不按要求整治的现象,确保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整体提升。

3、注重分类推进。要以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调整为契机,严格区分规划布点村庄和非规划布点村庄,按照不同的标准实施整治,有效避免不必要的建设性浪费,使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更加符合农民的意愿。规划布点村庄坚持“六整治六提升”,非规划布点村庄坚持“三整治一保障”,着力解决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垃圾、河道沟塘等影响环境面貌的突出问题。

4、注重工程质量。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多、相对分散,各级必须重视抓好施工质量管理,凡涉及工程性的项目,均由镇分管部门把好方案设计关,重点村庄必须编制规划整治方案并经市规划部门审核把关。工程建设全部实施阳光操作,严格组织好招投标、工程推进、质量管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各个环节,镇领导、村书记、现场负责人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坚持样板先行,牢牢掌控工程质量的主动权。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工程建设管理中来,协助做好监督管理,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市整治办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对照整治标准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整治标准落实到位。

5、注重特色塑造。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不照搬城市风格、贪新求洋,房前屋后少硬化铺装多绿化,少种草坪多种树,少大拆大建多整理修缮。充分发挥各村自然、资源、产业和人文优势,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村容村貌。将农家乐、乡村旅游、现代生态农业有机融合到“美丽乡村”建设之中,突出抓好“一村一品”;积极探寻名人踪迹,充分挖掘乡土文化,将我市悠久的历史气息、厚重的文化底蕴融入环境整治的全过程。花岗岩、大理石尽量少用或不用,亭子、长廊尽量少建,有历史元素的建筑和古树一律不动,要把村庄环境整治作为一次弘扬传统文化、进行传统美德教育的过程,形成“村村有特色、个个有品味”的格局。

6、注重长效管理。坚持治管并重,即治即管。及时跟进长效管理措施,加快建立符合农村实际、运行有序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引导制定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积极完善市、镇、村三级共同负担的资金投入维护保障机制,落实专项规章制度,健全专业队伍,促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轨道。注重市场化运作,加快推进村庄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等管理制度改革,稳定队伍建设,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运行高效、管护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合力推进。市整治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统筹,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市纪检监察、农办、财政、规划、交通运输、环保、农林、公用事业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镇(园区、街道)加强沟通与衔接,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共同构建“合心、合力、合拍”的工作新格局,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定期组织观摩学习,及时召开情况通报会,全面展示最新整治成果,在全市上下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将村庄环境整治向纵深推进,多出精品、多出亮点。

2、强化属地管理,完善考核体系。各镇(园区、街道)要充分发挥属地政府的第一责任人作用,积极引导农村企业、村民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村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广泛募集社会资金,为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要不断完善以包片包村、月查季评、以奖代补为核心的考核管理体系,推动农村环境整治进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良性轨道。积极采取镇(园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片、机关中层干部包村的方式,定人、定村、定责,实施“一对一”指导检查,促进整治工作的高效推进。

3、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全市各级进一步转变观念,达成共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公益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着力提升群众文明素养,最终实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良性互动,切实变“要我整治”为“我要整治”,变“应付整治”为“主动整治”,确保村庄环境的长治久洁。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