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3]44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你们,计划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审议。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市政府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对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需增补的,各相关部门须按规范性文件的送审要求和《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程序,报经政府同意后方可送审。
附:201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单位 | 报送时间 |
1 | 宜兴市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 卫生局 | 第一季度 |
2 | 宜兴市旅游景区、景点导游人员管理办法 | 旅游局 | 第一季度 |
3 | 宜兴市旅游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 旅游局 | 第一季度 |
4 | 宜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管理办法 | 科技局 | 第一季度 |
5 | 宜兴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 | 建设局 | 第一季度 |
6 | 宜兴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 建设局 | 第一季度 |
7 | 宜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 | 建设局 | 第一季度 |
8 |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若干意见 | 人社局 | 第一季度 |
9 | 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2013年度) | 发改委 | 第一季度 |
10 | 宜兴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局 | 第一季度 |
11 | 宜兴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局 | 第一季度 |
12 | 宜兴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局 | 第一季度 |
13 | 宜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局 | 第一季度 |
14 | 宜兴市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暂行规定 | 财政局 | 第一季度 |
15 | 宜兴市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局 | 第一季度 |
16 | 宜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局 | 第一季度 |
17 | 宜兴市骨灰安放管理暂行规定 | 民政局 | 第二季度 |
18 | 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若干意见 | 规划局 | 第二季度 |
19 | 市政府关于经营性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意见 | 教育局 | 第二季度 |
20 |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意见 | 住房局 | 第二季度 |
21 | 宜兴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 | 建设局 | 第二季度 |
22 | 宜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 人社局 | 第二季度 |
23 | 宜兴市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 人社局 | 第二季度 |
24 | 宜兴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实施意见 | 发改委 | 第二季度 |
25 | 宜兴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 法制办 | 第二季度 |
26 | 宜兴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 人社局 | 第三季度 |
27 | 宜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 发改委 | 第三季度 |
28 | 宜兴市市民代表旁听政府重要会议制度 | 法制办 | 第三季度 |
29 | 宜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修订) | 发改委 | 第三季度 |
30 | 市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意见 | 安监局 | 第四季度 |
31 | 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 人社局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