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3]39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的配置行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实现资产、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和《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试行)》(苏财规[2011]1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宜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制定的《标准》主要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空调设备和办公设备等三类固定资产配置预算标准。
二、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市级各行政单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及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市级社会团体的资产配置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本《标准》是单位新增资产的最高限制标准,不是必需配备的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在标准限额内优先选择低能耗设备。各单位现有资产超过配置标准或价格未达到配置标准的,仍继续使用,待现有资产报废处置后,需新增资产时,按此标准执行。
四、本《标准》是部门和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审核资产配置预算的基本依据。对于特殊单位、特殊业务,本标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另行申报审批。
五、本《标准》是一个动态标准,今后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作适当的更新和调整。
六、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宜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试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宜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试行)
项目 | 价格上限标准 | 实物量标准 | 最低使用 年限标准 | ||
办公家具 | 一、办公室家具 | ||||
1、局(科)干部办公室 | 正局18000元/间,副局16000元/间 | 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文件柜1套,书柜1套;沙发茶几1套,及其他各项。 | 15年 | ||
2、局级以下人员办公室 | 6000元/人 | 办公桌椅每人1套,客人座椅每室2张;文件柜每室1套,书柜每室1套;茶几每室1张及其他各项。 | 15年 | ||
二、会议室家具 | 60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积配置 | 15年 | ||
三、接待室家具 | 70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积配置 | 15年 | ||
空调设备 | 一、中央空调 | 10000元/冷吨 | 专业标准 | 15年 | |
二、多联机空调 | 35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0.13千瓦 | 15年 | ||
三、分体空调 | |||||
1、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房间 | 2500元/台 | 1匹挂机1台 | 10年 | ||
2、使用面积15至25平方米房间 | 3000元/台 | 1.5匹挂机1台 | 10年 | ||
3、使用面积25至30平方米房间 | 5000元/台 | 2匹机 | 10年 | ||
4、使用面积30至40平方米房间 | 7000元/台 | 3匹机 | 10年 | ||
5、使用面积40至60平方米房间 | 10000元/台 | 4匹机 | 10年 | ||
6、使用面积60至80平方米房间 | 12000元/台 | 5匹机 | 10年 | ||
7、使用面积超过80平方米房间 |
| 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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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 | 一、计算机 | ||||
1、台式电脑 | 5000元/台 | 按编制内实际人数每人1台;另可按编制内实际人数的20%配置单位公用笔记本电脑 | 5年 | ||
2、笔记本电脑 | 10000元/台 | 副局(科)以上干部每人1台;另可按编制内实际人数的20%配置单位公用笔记本电脑 | 5年 | ||
3、保密电脑 | 5000元/台 | 根据岗位需要另行配置 | 5年 | ||
二、打印机 | |||||
1、A3网络打印机 | 12000元/台 | 每个部门可配1台 | 5年 | ||
办公设备 | 2、A4普通激光打印、复印、传真、扫描一体机(可带网卡) | 4000元/台 | 每间办公室可配1台 | 5年 | |
3、其他打印机 | 5000元/台 | 主要为票据或彩色打印机 | 5年 | ||
三、复印机 | |||||
1、高档复印机 | 50000元/台 | 每个50人以上(含50人)的单位可配1台 | 6年 | ||
2、中档复印机 | 20000元/台 | 每个单位可配1台 | 6年 | ||
四、速印机 | 40000元/台 | 每个单位文印室可配1台 | 6年 | ||
五、扫描仪 | |||||
1、高速双面扫描仪 | 35000元/台 | 特殊工作可根据需要配1台 | 8年 | ||
2、便携式扫描仪 | 2500元/台 | 每个单位可配1台 | 8年 | ||
六、碎纸机 | 800元/台 | 每个科室可配1台 | 6年 | ||
七、投影仪 | |||||
1、可移动投影仪 | 25000元/台 | 每个单位可配1台,编制内实有人数100人以上可增配1台 | 8年 | ||
2、固定投影仪 | 28000元/台 | 每个 80平方米以上的会议室可配1台 | 8年 | ||
八、数码摄录设备 | |||||
1、高档相机(单反机) | 6000元/台 | 每个单位可配1台 | 8年 | ||
2、数码相机(普通) | 3000元/台 | 每个科室可配1台 | 6年 | ||
3、数码摄录机 | 8000元/台 | 每个单位可配1台,编制内实有人数50人以上可增配1台 | 8年 | ||
九、会议室音响设备 | |||||
1、大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 130000元/套 | 每个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会议室1套 | 10年 | ||
2、中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 80000元/套 | 每个50至100平方米的中型会议室1套 | 10年 | ||
十、电视机 | 5000元/台 | 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 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