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3]8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3-03-29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宜兴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月) 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切实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行为,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6号)要求,决定从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为确保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宣传主题 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融资理念,营造我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案势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切实保护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宣传教育主题:宣传政策法规,远离非法集资。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市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经信委、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工商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城管局、法制办、司法局、文广新局、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处非办),市处非办设在市金融办。本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镇、园区、街道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坚持上下联动、多方配合、集中宣传、长效管理的原则。各镇、园区、街道负责组织和领导本辖区宣传教育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和本系统的宣传教育活动。其中: 市金融办(处非办):负责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推动、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协调镇、园区、街道联合开展宣传工作。会同公安、法院、检察院、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编印相关宣传资料。及时总结各镇、园区、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上报有关材料。 银监办、人民银行:积极协助市金融办组织引导各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送金融知识进街道社区、企业、农村等形式,将普及经济金融知识作为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使广大群众学习和了解相关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提高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 宣传部:负责督促、指导政府网站、各类报刊、电台、电视等市级媒体参与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各主流媒体采取在其主要版面和时段刊载、播报相关宣传内容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工商局:负责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清理涉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的非法广告。 经信委:组织中小企业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司法局、法制办: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政策法规咨询服务,针对日常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中发现的问题,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教育。 城管执法局:负责清理取缔户外非法金融广告;设置电子广告屏幕、过街横幅等进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文广新局:组织编制相关文艺节目开展宣传演出。 市财政局:参与宣传工作,为市级宣传教育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移动、联通:采取发送公益短信的形式,发布相关宣传内容,配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公、检、法等部门负责对已经公开审结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采取案情通报、以案释法等形式,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各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宣传工作,组织全市分支机构协助处非办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在各营业网点张贴宣传资料。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底前) 制定下发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此次活动。 2、集中宣传阶段(2013年2月) 利用1个月时间,以广场咨询活动、节目巡回演出、媒体广告宣传等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3月上旬) 各镇、园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经验和做法,形成相关总结材料于2013年3月10日前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宣传方式和内容 1、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专家座谈、以案说法等形式,组织开展广泛宣传。宜兴电视台在指定频道每天播出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宜兴日报定期开辟打击非法集资专栏,介绍非法集资危害和预防方法,选登典型案例。 2、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在城镇街道、社区、车站、码头、广场、银行机构网点、城乡接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电子广告屏幕连续走屏宣传。 3、设置咨询站点,派发宣传资料。在群众集散地设立咨询点,组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图片展览,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4、出动宣传队。以流动宣传的形式在城区主要街道、城乡接合部、农村集镇巡回演出宣传。 5、发布手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公益短信。 6、设立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非法集资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 这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是宣传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典型表现,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财务情况,资金用途等,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手法伎俩,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非法集资本质特征,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人民群众理性投资意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园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以这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抓实抓好,逐步形成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正确引导,扎实推进。各镇、园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舆论引导工作,按照宣传报道坚持正面宣传、坚持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维护稳定的原则,重在教育群众提高认识,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不断增强新闻宣传的主动性、法制宣传的普及性和社会宣传的广泛性。 3、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各镇、园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严守宣传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制度,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不稳定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