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12期
市政府关于发布201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2012-12-30)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3-29 09:45:30   [        ]     
文号 宜政发[2012]221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3-29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根据《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宜政规发[2010]12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

一、从2013年度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七个档次,参保人员每年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二、从20131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20元。调整范围对象为201212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手续的人员。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