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12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金汇熙园命名的批复(2012-12-30)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3-29 09:45:29   [        ]     
文号 宜政发[2012]219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3-29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新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申报“金汇熙园”地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位江南和苑东、西花园五村南、新长铁路西、金汇大厦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金汇熙园。

希你街道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