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力促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3-03-09 14: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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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13-00182 |
生成日期 |
2013-03-09 |
公开日期 |
2013-03-09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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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效力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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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社会保障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职业资格 |
分类词 |
劳动 |
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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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我市力促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
今年,我市将提供43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用于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启动,报名时间为9月13日至22日。
为确保对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政策落到实处,今年,我市招聘的43个基层公共服务性公益岗位重点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食品协管、紧急救护等工作。兼顾开发的基层民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低保救助、优抚安置、防灾减灾、老龄服务、社区建设、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教育等工作。招聘对象为宜兴户籍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特困职工家庭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开发岗位、发布信息、报名考试、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其中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3日至22日。对于今年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将由实际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招聘工作预计于今年11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