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3]17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3-02-28 |
文件类别 | 决定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意识的不断增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在2011-2012年注意区分是全国两会还是地方两会期间及会后,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提出了许多高水平、高质量的建议和提案。各承办单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切实办理,对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推进依法治市,改进政府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承办建议、提案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
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决定,对规划局:袁振琦、吴坚;交通局:黄新、王中华;经信委:许卫新、沈国华;公安局:潘煜、余春强;教育局:刘晓松、戴奋林;建设局:周晓东;卫生局:俞进;人社局:赵军;城管局:潘文伟;民政局:史燕平;公用事业局:冯伟;文广新局:严国芳;农办:朱孟彬;旅游局:马晓军;商务局:章丽燕;金融办:徐耀兵;市府办:胡旭芳;环保局:陈法平;农林局:许宇尘;发改委:徐海英等2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望以上受到表彰的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各承办单位和个人要努力学习先进,开拓创新,钻研业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开门办理和抓落实的力度,切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努力提高建议、提案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不断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宜兴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