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2]181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3-01-21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万石镇、官林镇、湖父镇人民政府,新庄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万石镇 位金沙府邸东、万兴路南、苏家河西、茶亭路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万善家园; 二、官林镇 1、位长安街东、公园路南、阳光花园西、阳光花园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馨沁御庭; 2、位恒生时代广场东、新远程路(规划路名)南、新宜金公路西、小亳渎河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鑫盛嘉苑; 三、湖父镇 位海会东、竹海村八十亩山地南、竹海村大田干山地西、汤省公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竹海新村; 四、新庄街道 位红梅嘉园东、震泽路南、新庄小学西、太湖大道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东湖豪庭;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1——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