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09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2012-9-30)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1-21 10:34:18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2]129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1-21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党的十八大也即将隆重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四项排查”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密防范和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2921930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所有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单位、场所。

三、检查方式

1 921日至925日:各企业(单位、场所)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组织对重点企业(单位、场所)进行抽查;

2 926日至929日:市政府领导按照分工带队开展督查(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检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安全。市安监局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企业全面开展集中检查,特别要突出对城区及周边人口密集地区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开展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罐、仓库、露天存放化学品、检维修作业现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严格落实防雷、防汛、防倒塌、防泄漏爆炸“四防”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各危化品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对易积水的生产区,要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设备;对露天存放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相应的防水保护措施。市交通运输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从资质认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车况检查、运输核准等环节着手,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的管理,严禁超载、超限,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运输。各运输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全面检查,严格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管理,强化教育培训,确保行车安全。要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道路交通安全。市交通运输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车辆管理、维护,严禁车况不达标车辆上路。要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人员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在客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和省、市际进出道口,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配备专门检查力量,严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会同属地镇(园区、街道),对全市学生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规范营运行为,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3、旅游安全。中秋、国庆是旅游旺季。市旅游局要会同质监等相关部门对旅游景区及其滑道、索道、游船、摩天轮、过山车、漂流等游乐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游乐设施和项目,一律停业整改;对没有通过安全检测和评估的游乐设施和项目,一律不得恢复运营。各旅游景区要认真制定抢险应急救援预案,地处山区的景点要对易滑坡、垮塌的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并设立雷雨躲避安全地点。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游乐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4、非煤矿山安全。市安监局要进一步加大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力度,着重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开采设计方案是否规范;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矿区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图等图纸资料是否保存完好和更新;是否按照规范设计方案进行分台阶或分层开采,是否按规定要求控制坡面角;是否使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爆破管理是否规范,爆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爆破作业现场是否设置了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避炮设施;排土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排土作业是否有序规范;是否使用机械化铲装作业,矿区运输道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设置合格的路挡和明显警示标志等重点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5、建筑施工安全。市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井字架、高层建筑施工脚手架、临边防护、基坑支护、临时用电设备和模板工程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升降机等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性能的重点监控,强化防水施工作业的管理,避免发生火灾、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要加强对施工用电安全管理,严防触电事故发生。要加强建筑工地灾害防御工作,把预防深基坑坍塌、建筑边坡垮塌、围墙倒塌等作为监控重点。要加强对施工工棚、临时宿舍等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建筑工地食堂、宿舍等场所环境卫生工作,严防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6、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市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照明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市教育局、建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校舍安全工程开展全面检查,确保校舍安全。

7、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特种设备、燃气、农业机械、电力、冶金铸造和电线电缆等其他行业、领域,扎实认真、从严从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在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上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四季度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决战季度,又正值中秋、国庆两节和党的十八大等重大活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检查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监管监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并落实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检查工作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冶金、消防、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并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此次检查收到实效。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结合“夏季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隐患整改行动迟缓、整改不彻底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认真总结,及时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检查督查工作,并将大检查开展情况的分析和总结于1012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81729809;电子信箱:81729809@163.com

附:1、宜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略)

2、宜兴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上报表(略)

3、市领导分工督查安全生产安排表(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