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09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2012-9-30)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1-21 10:34:09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2]125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1-2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由宜兴质监局牵头制定的《2012年全市“质量月”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2012年全市质量月活动方案

(宜兴质监局  20129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活动,加快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着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和无锡市有关决策部署,我市决定于20129月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就该项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紧紧围绕“质量强市”目标定位,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名牌和标准化战略,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社会氛围,着力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三、主要活动

1、“质量月”活动信息发布。公布今年以来全市产品、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介绍生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推进情况,相关部门履行质量工作职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所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质量月”活动安排等情况。

2、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悬挂过街横幅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质量月”活动,宣传全市质量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质量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3、曝光典型案例及销毁假冒伪劣产品。在宜兴日报等媒体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假冒伪劣产品集中销毁行动,加强维权知识宣传,让更多群众关注和了解什么是假冒伪劣产品、如何抵制假冒伪劣产品,进一步压缩假冒伪劣产品的生存空间。

4、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行动深化年”活动,确保全市生产食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道德领域专项教育治理工作,排查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行业性风险隐患,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深入推进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桶装水、肉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和节日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综合监管优势,严格落实三方责任,不断提高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

5、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验机构、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安全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高温季节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及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业巡查、隐患督察和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6、积极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快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积极推行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及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电线电缆、紫砂陶制品、油漆涂料、48类非食用化学品、重点工程原材料等区域性、行业性产业的日常巡查和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连续抽查不合格企业的监管,努力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7、大力推进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标准化战略,鼓励更多企业特别是新兴产业、高端产品领域生产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农业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步伐,推进农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强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服务标准试点项目建设和管理。加大“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力度,加快科技创新向生产力转化。加强生产型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创新联盟”和“企业标准化创新工作站”的作用,推动全市标准化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8、大力推进民生计量工程。继续开展村级卫生室和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两免费检定”工作,深入开展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在集贸市场、商店超市、餐饮业、加油站等行业组织开展 “计量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眼镜制配单位计量监督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眼镜制配计量行为,促进全市眼镜行业健康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放心配制的消费环境。指导企业推动能源计量工作,开展能效评价,促进节能增效。

9、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推动检验检测机构以科技为先导,以服务为核心,重视人才引进,完善装备设施,加强横向协作,提高科研攻关能力,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检测行为,提供检测服务,满足企业需求。加快国家环保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的整体素质,切实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10、扎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和结对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帮助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加强“扶优保名”、打击假冒伪劣,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国务院颁布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市政府贯彻落实《纲要》提出“质量强市”工作目标的起步之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质量月”活动。活动主办单位要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细致策划,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协办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2、突出工作重点。要通过开展“质量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质量意识,鼓励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为基、诚信为本”的理念,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认真学习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工作,不断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要在“质量月”活动中突出以人为本,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切实从源头抓好质量,努力提升地方质量形象。要加强对食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

3、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企业在活动中唱好主角。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科技知识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活动,积极宣传本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特别要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和特种设备制造、使用单位牢固确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观念,推动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将“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植根于企业文化,并成为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核心价值观。

4、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各新闻单位的合作,加强“质量月”期间重大活动的宣传。要大力宣传、普及《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兴企、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经验及成效,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对严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附:2012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