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08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西渚镇蝶水风情园地名命名的批复(2012-8-30)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12-13 16:55:11   [        ]     
文号 宜政发[2012]148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12-1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西渚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位横吾路东、香林路南、香林路西、横山水库库坝北的商业区,命名为蝶水风情园。

希你镇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1——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