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07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东湖公馆命名的批复(2012-7-30)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9-28 12:43:28   [        ]     
文号 宜政发[2012]127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9-28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东湖公馆”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位枫隐路东、解放东路南、东氿大道西、伏溪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东湖公馆。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