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05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粮油收购兑换“绿色通道”的通知(2012-5-30)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3:42:38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2]80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夏秋两季粮油收购、兑换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辟粮油收购“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粮油收购兑换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粮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事关全市粮油的安全保供。夏秋两季是粮油收购、兑换的高峰季节,市公安、交通、城管、农机、粮食等部门要急农户、企业之所急,想农户、企业之所想,适时开辟粮油运输“绿色通道”,帮助农户和粮油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切实抓好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收购兑换现场的秩序维护,确保粮油收购兑换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举措。(1)限时运输。“绿色通道”有效期为:夏粮收购61日至9月底,秋粮收购10月下旬至次年1月底。所有进入城区和集镇的粮油运输车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2)定向运输。宜城城区按以下两条线路行驶:进入江苏南顺面粉有限公司的运送车辆,走阳泉路—蓝天大厦红绿灯—九北路,然后原路返回;进入宜兴市和润油脂有限公司、金茂面粉有限公司和粮油集团大米有限公司的运送车辆,走沪宜公路宜漕段—红塍桥—巷头路红绿灯,后就近分抵相关企业,然后原路返回。全市其他地区由当地相关部门视情确定合理的行驶线路。(3)安全运输。应使用车况良好的车辆运送粮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装载,严禁人货混装,防止发生运输安全事故。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