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03期
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2012-4-1)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2-08-23 13:39:07   [        ]     
文号 宜政发[2012]50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宜兴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率先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根据《无锡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特制定全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重点监督

1、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

2、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等重点执法领域的执法监督。

(二)日常监督

1、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学习和考试情况;

2、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法制监督平台运作情况;

3、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4、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

5、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建设情况;

6、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并抽查主要部门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7、市政府行政职权履行、备案和审查情况;

8、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情况;

9、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建议整改情况;

1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11、行政强制主体、依据、项目清理及实施情况;

12、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满周年实施情况;

13、行政执法统计上报情况。

二、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听汇报、查台帐、看案卷、召开座谈会、走访管理相对人、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方法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二)依法行政监督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对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可会同市监察局等部门或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参加。

(三)市政府法制办要及时总结、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附:实施满周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实施满周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施行时间

实施单位

1

市政府关于修改《宜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市政府令第90号)

2011.4.7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

市政府关于修改《宜兴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宜政规发[2011]1号)

2011.4.7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3

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11]146号)

2011.9.16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

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11]173号)

2012.1.1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11]174号)

2012.1.1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