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2]50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宜兴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率先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根据《无锡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特制定全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重点监督 1、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 2、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等重点执法领域的执法监督。 (二)日常监督 1、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学习和考试情况; 2、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法制监督平台运作情况; 3、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4、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 5、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建设情况; 6、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并抽查主要部门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7、市政府行政职权履行、备案和审查情况; 8、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情况; 9、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建议整改情况; 1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11、行政强制主体、依据、项目清理及实施情况; 12、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满周年实施情况; 13、行政执法统计上报情况。 二、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听汇报、查台帐、看案卷、召开座谈会、走访管理相对人、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方法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二)依法行政监督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对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可会同市监察局等部门或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参加。 (三)市政府法制办要及时总结、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附:实施满周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实施满周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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