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2]42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有力保障全市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民生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该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减少污染排放、提升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扩大整治范围,严格整治标准,确保整治效果,推动治污工作加快从“污染趋势根本扭转”向“环境质量根本好转”转变,以污染治理的明显成效更好地惠及民生,为宜兴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目标要求 今年的专项行动,要在巩固前几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抓住群众反响强烈的污染排放突出行业和重点企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行动,有效解决一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再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治理一批的目标,以明显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 1、巩固已有成果。系统开展已整治企业巡回检查,严防污染问题死灰复燃。对主城区、居民区周边的重点气味产生企业,督促落实深度治理措施,全面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对虽经整治但尚未达标的企业,以及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排放不稳定的企业,落实专人跟踪管理,确保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尽快治理到位。 2、扩大整治范围。一是结合市委、市政府三个“三年行动”(小化工行业、铸造行业、蓝天行动)纲要要求,排定一批整治对象;二是依据去年信访投诉、群众反响、区域影响等实际情况,锁定一批整治对象;三是考虑重点区域的整体环境质量,以粉灰等行业为重点,筛选一批整治对象;四是突出饮用水源地保护,针对横山水库上游、西氿周边排污企业,落实一批整治对象。 3、提升整治成效。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企业的环境优先理念和环保管理水平,有效解决一批环境扰民问题,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同时,根据水泥熟料、混凝土、沥青拌和等行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深度治理和规范整治的要求,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治理措施,提升治理水平。 三、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和责任分工 今年的民生环保专项行动将继续针对废气污染、烟尘粉尘污染、噪声污染、固废危废污染、重金属污染、饮用水源地、秸秆焚烧、黑臭河流、城乡环境等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其中,城区、镇区、居民集中区、风景旅游区及其他重点区域内群众反映强烈的废气、粉尘、噪声等点源污染问题,横山水库及西氿水源地范围内威胁水质安全的污染问题是今年专项行动的重点。 (一)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 主要目标:重点巩固横山水库饮用水源质量,提升西氿水源地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横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太华镇水改旱、污水纳管、水土保持、涧沟治理等环境整治工程。全面关停太华镇范围内威胁水质安全的化工企业,严格控制项目建设,不再新增工业用地。强化库区管理,落实安全监控措施,加强水质监测预警,实现全方位实时监控,确保水源安全。 2、对西氿水源地上游来水实施全流域监控,从严监管上游污水处理厂和工业生产企业。加快污水纳管进程,严禁工业预处理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重点加强对环科园、新街区域范围内树脂生产企业的环境管理,确保所有产生的酯化水规范有效处置。 3、对我市与上游地区的交界断面实施24小时预警监测,确保上游来水始终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饮用水源安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属地政府。 配合部门:市水利农机局、公用事业局、农林局、国土资源局、经信委。 (二)气味污染专项整治 主要目标:重点解决城镇及居民集中区周边的化工、漆包线、树脂、净水剂等行业的气味污染问题。 主要措施: 1、及时组织“回头看”,对城区周边的重点气味产生企业进行强化管理,督促实施深度治理。对既不深化整治、又存在扰民问题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2、督促和引导化工、漆包线、树脂等企业通过新上废气治理设施、改进生产工艺和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直至消除气味污染。 3、完善和规范净水剂企业管理,采购物料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易挥发化工品,生产产生的所有废渣必须统一按照无害化要求规范处置。 4、全面排查树脂、油漆企业产生气味的原因,积极落实治理措施。进一步明确酯化水处置的规范要求,坚决杜绝酯化水擅自焚烧和渗漏现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属地政府。 配合部门:市经信委。 (三)粉尘污染专项整治 主要目标:重点解决粉灰、混凝土、沥青拌和场等企业的粉尘污染,全面提升水泥熟料企业的粉尘治理和控制水平,确保全市主要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洁和良好生态。 主要措施: 1、对照全市粉灰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的标准要求,逐条逐项落实整治措施。督促企业完善环保设施,改进技术工艺,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有效减少粉尘排放。 2、督促水泥熟料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完善环保治理设施,提升整治水平,改善厂容厂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3、督促主要道路沿线的沥青拌和场及混凝土企业及时安装环保处理设施,确保粉尘达标排放;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和清洗保洁,杜绝跑冒滴漏、带泥上路、扬尘等问题;所有物料装卸实现室内操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经信委、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属地政府。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 (四)噪声污染专项整治 主要目标:重点解决娱乐、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及餐饮业噪声扰民问题。 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公示告知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污染。 2、督促娱乐场所严格执行营业时间规定,落实隔音、消音、吸音措施。严格审批制度,取缔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举办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的娱乐项目。 3、严格执行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设局、文广新局、城管局,属地政府。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民生环保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3月底前)。围绕整治重点,分门别类开展调查摸底,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整治对象、范围和目标,并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15日前)。市政府召开全市环保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和任务,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安排整治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1月底前)。各责任单位对照本意见及相关工作计划,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督促相关污染主体落实治污责任,加大力度投入,加快治理进程,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四)整治验收阶段(2012年12月底前)。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治到位一家、验收一家”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现场验收,落实考核奖惩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民生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及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及市监察、发改、经信、环保、农林、水利、交通、公用事业、城管、建设、工商、司法、安监、供电、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市环保局设立办公室。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负责为主、部门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机构,选优配强工作力量,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专项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 (二)强化检查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照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的原则,加强对整治推进情况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的时序进度和质量效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题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督查结果要以适当方式通报,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责任考核。市政府将在年底前组织对各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市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地区和部门,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强有力的责任考核体系,确保责任传递到位、绩效考核到位,为完成今年的整治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